女歌星李香蘭:因「漢奸罪」被判死刑,臨行前亮出身份後無罪釋放
可想而知,這個畫面有多麼的諷刺。
當時是1937年,七七事變還沒有發生,抗日集會上,同學們激情澎湃,對日本人深惡痛絕,痛斥日本的罪行,李香蘭聽得如芒在背,不知道該如何作答。
氣氛烘托到此處,她的朋友目光灼灼的看著她問道:如果日本人侵入北平怎麼辦?李香蘭竟脫口而出「我要站在北平的城牆上!」
言外之意,她要和北平共存亡。
她說出這樣的話,其實並不奇怪,她出生在中國,並且接受著中國的教育,她對這片土地,有著很深的感情。

但最終,李香蘭沒有這麼做,日本人入侵北平時,她已經是備受追捧的女明星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對日本和中國是一種怎麼矛盾的感情,那時的她在政治面前,還顯得微不足道。
李香蘭從未回去過日本,她對自己國家的感情,說不上有多濃烈,但自己的身份,始終提醒自己,她和別人不一樣,即便她對中國抱有熱情,但在政治面前,她只有被擺布的份兒。
1938年,李香蘭進入了日本株式會社滿洲映畫協會,成為了公司力捧的對象,日本人不留餘力的包裝李香蘭,並且沿用「李香蘭」這個名字。
李香蘭在日本奉天廣播電台的新節目《滿洲新歌曲》中演唱了《漁家女》、《昭君怨》、《孟姜女》等歌曲,一炮而紅,成為當時風靡中國和日本的女歌手。

之後她演唱的《夜來香》更是讓她成為無數人的夢中情人,位列「七大歌后」,和當時的龔秋霞、周璇、姚莉等人齊名。
除了日本政府,幾乎沒有人知道李香蘭的真實身份,在外界看來,她就是出生在滿洲的中國人,日本人還為她冠上了「滿洲之花」的桂冠。
日本人異想天開,以為捧紅一個披著中國外衣的日本人,就能獲得大眾的支持,就能不費吹灰之力的征服中國人。
然而,在那個年代,出名真的是好事嗎?
李香蘭一直以中國人的身份遊走,在愛國人士的眼裡,她是「漢奸」,她能博來的,都是所謂其他「漢奸」的喜歡。

李香蘭火了之後,日本株式會社滿洲映畫協會找到他的父母山口文雄夫婦,讓他們代替李香蘭簽署了專屬合約,讓李香蘭拍攝日滿宣傳片。
李香蘭拍攝了很多的影片,影片的宗旨千篇一律的,都是中國姑娘愛上了來自滿洲國的日本人,兩人為了愛情衝破世俗,最後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整個影片都在放射一種信號:只有依靠日本人,中國才能得到幸福。
這就是日本人的陰謀,他們試圖用這種方式來洗腦中國人,讓中國人在面對他們舉起的屠刀時,能夠放棄抵抗。
但那個年代哪有什麼轟轟烈烈,浪漫纏綿的愛情,只有日寇的血腥殘暴,和那些人神共憤的罪行,有的只是中華民族的人民並肩走出黑暗的腳步,而不是日寇粉飾的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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