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那天,在她拿到那一張紙,失魂落魄地坐在街心花園的長椅上的時候,卻不得不去回憶。
那是一個美麗的秋日,碧雲天,黃葉地。她想,草木一秋,西風起的時候,任是多麼艷麗的花兒,多麼絢爛的葉子,也不得不凋零。而她這一生,除了江川,已經生無可戀。
她必須儘快找到李天娥。
算算已經十三年過去了。那日她戴上一頂假髮,換了一件平日不穿的粉色風衣,搭了出租跟著杜平的車。
車子七彎八繞,在一家咖啡廳門口停下來。杜平進去,徑直走到一張桌子面前坐下來——那桌子旁已經有一個女人坐在那裡。那女子瓜子臉,染著酒紅的短髮,見到杜平,一雙丹鳳眼波光流轉,她的嘴唇上方有顆黑痣,笑起來,的確頗為嫵媚。
她向杜平嗔道:「我還以為你將我忘了呢」!可是杜平卻滿臉豬肝色,將一張紙扔到桌上:「李天娥,你這個賤人,讓我白白替你養兒子!」
素芳便是這樣知道那女人的名字的。實際上,她只是猜她叫李天娥,總不能叫李天鵝吧。
那女人一愣,拿起紙來看,瞬間臉漲得通紅。
杜平咆哮道:「還我錢,你的孩子你領走!」坐在旁邊桌子上冷眼旁觀、聽了許久的素芳,忍不住站起來,沖向杜平,揚手就是一巴掌。杜平也不是吃素的,扭打間,他扯掉了素芳的假髮、墨鏡,愕然道:「是你!」
那一刻,素芳全身發抖——這個世界待她實在太歹毒了。
後來,她離了婚。杜平是她的前夫。
想起那些時刻,素芳深感自己這一生著實是悲慘的,但卻也不覺得多麼痛了——一個人在痛的最深處里度過以後,也就淡然許多了,怎樣的人生都是人生。
她只是捨不得江川——其實按道理來講,她實在是不應該也沒有理由愛這個孩子的。
3
素芳是有過愛情的——哪一個美人沒有愛過呢?
在和江川一樣的年齡,她有寶光四射的黑眼睛,有柔美溫婉的鵝蛋臉,有亭亭玉立的身姿,就是穿一件最不起眼的舊衣服,她依然熠熠生輝。
她戀愛了,是曾經的高中同學。兩家大人也認識,心知肚明,並未攔阻。高中畢業都沒有考上大學,那個時候,都還能進各自父親的單位。他們花前月下,在一起度過最美的青春,本以為這樣就是一輩子了。在那個小鎮,安安穩穩,生兒育女,幸福一生。
可是紅顏薄命。
素芳在地稅所上班,有一次和同事去山裡收稅,回來得太晚,月黑風高。同事跟她表白說喜歡她太久,突然摟住她——素芳萬萬沒有想到,因為在一起朝夕相處,早已經將對方當成朋友,並無防人之心,她想跑——但是已經來不及。
後來那人跪在她面前,痛哭流涕,說只是太愛她,請她嫁給他。
素芳恨不得手刃了他!她的愛情被毀掉了。
她開始躲著男友,而且,非常不幸的是,她懷孕了;更不幸的是,她的父母竟然想讓她嫁給禍害她的同事;最不幸的是,風言風語傳到了男友的耳里,他不願意再見她,託人送來薄薄的一封信,裡面只有一張紙,上面只有兩個字:「分手!」
她形銷骨立!
父母日日逼她嫁給她的仇人。肚子眼看著大起來,她想去做掉,然而她知道,在那樣一個閉塞的封建的小鎮,她去醫院,自然會引起軒然大波。她日日用力捶打肚子,甚至佯裝摔倒,然後孩子依然在她肚子裡,不依不饒。
素芳心如死灰。
她一個人揣著上班以來的所有積蓄,去了平安市,在那裡生下孩子。從那以後她成為了一個靜默的人,不與人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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