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住在該小區的林女士的女兒何雯今年26歲了,與男友沈建明戀愛兩年了,去年開始談婚論嫁,婚期已定,就在月底。
自打婚期確定了之後,林女士一家就忙得不可開交的,開始籌備婚禮,既要準備嫁妝,購買家具家電的,本地還會給女兒陪嫁棉被等,又要發請帖,確定婚禮舉辦酒店,宴請賓客等。
目前,萬事俱備,啥也弄好了,就等著婚期到了,小兩口本來還約好了挑個好日子把結婚證扯了,可是,上個星期,男方出爾反爾,說不願意娶了,要求退婚。
林女士一家上門拜訪了好幾次,男方家退婚主意已定,林女士一家氣壞了,認為他們侮辱自己的女兒,不把他們一家當回事,讓他們顏面盡失,拒絕退還男方已經交付的10萬彩禮,說這是給自己女兒的精神損失補償費。
可是,男方家不樂意,認為之所以給彩禮錢,是因為要結婚,既然兩個人沒結成婚,那麼,彩禮錢就該全數退還。林女士一家堅持不退,把男方給拉黑了,男方一氣之下,就帶著父母找到了小區,在樓底下喊女友的名字。
聽完了林女士的控訴,一位年紀較大的阿姨轉頭問男方,為什麼要退婚,理由是什麼。
02.
沈建明聽完了林女士的控訴,沒有出言嘲諷林女士,也沒搭理自己的女朋友,而是跟大家講述起了事情經過。
「諸位,如果我不是真心想娶她的,而是在戲弄她,那為什麼會給彩禮錢呢?難道,我家錢多得沒地方花了,10萬塊錢也可以隨意給出去?」
原來,兩個人談婚論嫁,一切本來很順利,彩禮錢敲定得很快,可是,遇到婚房的事情,就出現了巨大的分歧。
起因是沈建明上高中的時候,父母在做生意,賺了不少錢,小有積蓄,他們眼光深遠,看中了尚未發展起來的城市西部地區,在那裡買了一套三居室。
十年過去了,那片區域通了地鐵,形成了商業區,房價自然也迅速漲了起來,而那套房子成為了雙學位學區房,是某重點小學和某重點初中的學區房。
「現在,這套房子價值在350萬左右,交通便利,有大型商場,周圍環境也不錯,距離她的公司也不遠,我父母提議,把這套房子作為婚房,讓我們小兩口居住,生兒育女,她同意了。」
扯到這裡,周圍人大概也明白沈建明跟女友的分歧在哪兒了,很明顯,是在名字上。
03.
「這套房子是否還清房貸了?女方家是否出裝修費了?女方是要求加名嗎?」
對於這三個問題,沈建明也給出了回答。首先,早在去年,沈建明帶女友回家之前,曾跟父母提到,自己與女友感情穩固,考慮結婚,沈建明的父母就拿出了積蓄,徹底還清了這套房子的房貸,為的就是不為了房貸的事情跟女方發生衝突,也就是說,這套房子無需小兩口還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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