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阿傑,是個農村姑娘。 我們那裡結婚都是比較早的,我23歲結婚,已經算是年紀大的了。 我老公是別人介紹我認識的,他家裡條件在村裡算是中等,他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母健在。 我跟他處了幾個月,覺得他對我不錯,他父母對我也挺好,所以我就跟他結婚了。 農村人就這樣,不會像城裡那樣一處就是一年兩年的,不過我後來也發現這種短時間的相處其實是有弊病的,在我結婚一個月以後我就看出來,我老公脾氣並不是太好,之前跟他相處的那幾個月他一直在偽裝。
結婚一個月後他就開始跟我發火,有時還會摔東西。當時我也想過離婚,可就在那時我檢查出懷孕了,離婚的話孩子我又捨不得孩子,所以就繼續忍下去了。 結果這一忍就又忍了七年之久,到最後還是離婚了。 我的第一個孩子是女兒,我公婆不喜歡,特別是婆婆,她一直嘮嘮叨叨的,說我應該生一個男孩才對,還說雖然現在可以生二胎了,但兩個孩子開銷就會大,如果我一胎就生個男孩,就不用再生二胎了。 我對她說,「兩個孩子有兩個孩子的好處,即便第一個孩子是男孩,我也打算再生一個。」 所以婆婆和老公就把希望寄托在二胎身上,誰知道二胎生出來還是個女兒,婆婆就特別生氣,我剛生完孩子那天,她就對我破口大罵,說我太沒用了。 我老公對我也一直冷著臉,而且管都不願意管,我是回娘家坐的月子,滿月之後才帶著兩個女兒又回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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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之後,因為婆婆對我不滿,所以老公對我的態度也很差,家裡的活全都讓我一個人干,不但如此,他還讓我伺候公婆。 我跟公婆住的只是隔一道牆而已,他們年紀也不大,可自從我嫁過來之後,他們就不願意做飯了,總是我做好了飯,他們兩個過來吃。 我又要帶孩子,又要做飯,還要喂雞,抽時間又要打理下小園子,每天從早忙到晚。可我的辛苦除了我自己爸媽之外沒有人心疼。 小女兒二歲的時候公公去世了,剩下婆婆一個人,老公就讓婆婆搬到我家跟我們一起住,可因為我家的房子也不寬敞,所以婆婆認為還是她自己住更好一些。不過她仍然每天來我家吃飯。
我就一直過著這樣的日子,有時候太忙了,想把飯做簡單一點,我婆婆還不滿意要跟我吵架。 而我老公每天出去幹活,晚上才能回家,婆婆對我的態度他完全不知道,有時我覺得實在受不了了,想跟老公說一說,可他壓根就不信我,反而認為是我欺負他媽。 他說,「你別以為我爸不在了,你就可以隨便欺負我媽。」 我說,「你媽那麼厲害,只有她欺負我的份兒,哪有我欺負她的份兒呢?」 說多了他又不愛聽,又要跟我吵架,還說,「是我賺錢養活你跟兩個女兒,就算我媽欺負你了,你也應該聽著忍著。」 在老公眼裡我什麼功勞也沒有,我所有的付出都是應該的。
就在我小女兒4歲的時候,也就是我們結婚的第7年,有一天我生病了,渾身疼痛沒有力氣,頭昏昏沉沉的。 早飯就是勉強做的,到了中午我實在沒力氣做飯,就讓我大女兒去告訴婆婆,中午和晚上讓她自己在家吃一點算了,我實在做不了飯了。 女兒跑去告訴婆婆,婆婆也沒說什麼。 中午我就讓大女兒煮的方便麵,帶小女兒吃了,晚上我勉強爬起來煮了一點粥給兩個孩子吃,而且我也給老公打電話,告訴他自己在外面吃點吧,我生病了,做不了那麼多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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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公一個人在外面吃的,大概晚上8點才回家,可他還沒到自己家,我婆婆就把他給叫走了,跟他哭訴,說他不在家的時候我欺負她,中午飯和晚上飯都不讓她去吃,而我卻帶著兩個孩子在家裡吃好的。 我老公一聽就火了,跑回家裡跟我吵架,我怎麼解釋他也不聽,大女兒的話他也不信。 後來我把婆婆叫到我家,我跟她說,「我不是已經跟你說了嗎?是因為我生病才沒做飯的,你當時也沒說什麼呀。」 婆婆完全不承認,一口咬定就是我對她不好,而且還對我老公說,我不是這次對她不好,而是一直都對她很不好。
我老公聽完之後抬手就把桌子掀了,還給了我兩耳光,我大女兒撲過來推我老公,我老公還一腳把大女兒踢到了一旁,小女兒也嚇得大哭,我去拉大女兒的時候,又被我老公狠狠踢了兩腳。 就在我們娘三個哭成一團時,婆婆就在旁邊冷漠地看熱鬧,還說,「我看你以後還敢不敢欺負我。」 我老公也大喊,「你這種女人什麼用都沒有,連個兒子也生不出來,白吃我的白喝我的,還敢欺負我媽,我告訴你,你再敢欺負一次我就跟你離婚。」 我擦了一把眼淚,對他說,「那就離婚吧,馬上明天就去離。」 他愣住了,「你在說什麼?」 我說,「我早就受夠了,這麼多年如果不是看在女兒的份上,我早就不想跟你過了。」 他說,「怪不得你對我媽不好,原來你是對我有二心了,那好,離就離,兩個孩子我一個也不要,你明天就滾回娘家去。」
婆婆也在旁邊大喊道,「你離了我兒子,帶著兩個女兒看誰還敢娶你,而且你自己一分錢都不會賺,早晚得把你娘仨餓死。」 我說,「你太小瞧我了,我這些年不出去工作賺錢,只是因為要照顧家裡照顧兩個孩子還有你,離了婚之後我一定會比現在過得好。」 我婆婆就朝我吐口水,說我吹牛。 當天晚上我就收拾了東西帶著兩個孩子回娘家了,我爸媽嚇壞了,不過問清情況之後,他們說,「如果你這麼受氣的話,離就離吧,只不過帶兩個孩子,你以後怎麼辦呢?誰還敢娶你呢?」 我說,「婚姻已經讓我心灰意冷,我也不想再結婚了,反正有兩個女兒已經足夠了。」
我跟前夫離婚後,就把兩個孩子託付給我父母照顧,一個人去縣城打工。 現在已經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我的工資一個月能賺4000,而且我還租了一個小房子,把兩個女兒都接過來,大女兒上學,小女兒上幼兒園。 我一個人養確實有點吃力,好在我爸媽能幫我。 離婚之後我前夫急著再娶,可我們離婚的原因在村子裡都傳遍了,還有他脾氣不好大家也都知道,沒有人願意把女兒嫁給他,所以他這一年多託了好幾個媒人也沒能再結上婚。 然後又找人來跟我說情,說他媽願意原諒我,可以回去復婚了。 我對說情的人說,「請你轉告他,別再痴心妄想了,我現在過得很好,跟兩個女兒很幸福,絕對不會再回去跳那個火坑了。」
我打算再攢多一點錢就幹個小買賣,以後錢賺得更多,爭取在縣裡買一個大點的房子,把我父母也接來過,我們一家團團圓圓的,這就是我對未來生活的計算。 不知道大家認為我的安排怎麼樣?
榕榕小姐說:
哪個女人結婚不想過得幸福安穩,可是鬧到離婚的地步也是情非得已。如果實在過不了,又挨累又受氣,那麼這種婚姻拖一天都是對自己的折磨,不如早點結束,好好安排自己的後半生。 你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