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誠可貴,生命價更高。
在遇到二者選其一時,很多人都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後者,因為親情是純粹的。
有個家庭恰恰相反,兒子出意外命懸一線,父母和妻子都不去醫院,只有姑媽一人守在病床邊,看著侄兒默默垂淚。
01
父母離異,從小跟姑姑長大
盧森2歲的時候,父母就離了婚。
他跟著父親生活,母親帶走了姐姐,從那以後,他就很少能看到母親。
父親從單位辭職,自己開了個門診,家裡條件好了,對於盧森來說並不是好事。
因為父親要再娶,對方是個剛從衛校畢業的女生,提出了3個要求。
1、不跟公公婆婆住。
2、不撫養前妻的兒子。
3、婚後財產都要寫自己名下。
盧父爽快同意了,為了再婚,他把盧森送到姑媽家,每個月給一些生活費,不許他擅自回家。
相比於同齡孩子,盧森算懂事的,他很少跟姑媽提過分要求,學習也很自覺,高中畢業後,自己跑去了外地打工,掙了錢還會給姑媽買禮物。
談婚論嫁時,盧父給了盧森一套老房子,盧森不喜歡,就把老房子賣了,又拿出一部分錢買了婚房。
妻子江燕拿了10萬裝修,這套婚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每個月還有2千多房貸。
婚後,盧森提出想辦個家具廠,他朋友有銷路,可以讓他無後顧之憂。
辦家具廠的錢,是繼母給的,繼母給了他20萬,也算是對他事業的幫襯。
繼母有一兒一女,她對盧森有戒心,但也沒有不近人情,看到盧森比較上進,她也表現得友善。
兒媳生孩子,繼母還照顧坐月子,雖然做不到整天帶孩子,但也會隔段時間,買東西去看看孩子。
如果生活一直這樣下去,也能彼此相安無事,結果盧森出了意外。
02
生活不檢點,妻子由愛生恨
盧森自從辦廠後,行為變了。
在上班的時候,他按時回家,心疼妻子照顧兩個孩子累,還會主動做家務。
有了生意後,他就忙於應酬,晚上大多在外喝酒唱歌,他之所以出事,跟喝酒有很大關係。
江燕半夜接到醫院電話,讓她趕緊到醫院來一趟。
她趕過去才知道,丈夫駕車出了車禍,由於頭部受到了撞擊,他整個人是昏迷的。
經了解得知,當時車上有4個人,除了盧森,另三個都是女生,她們傷得都不算嚴重,住幾天院就可以回家了。
江燕的心情是複雜的,她已經察覺到了盧森的變化。
有朋友告訴她,說看到盧森和一個女子出雙入對,她通過比對照片,發現那個女子就在車上。
由此可以推斷,盧森和這個女孩約會,順便請了女孩的閨蜜唱歌,4個人都喝了酒,在路上出了事。
想到這些,江燕心裡怎麼能平靜,她恨不得拍醒盧森,問問他到底想怎樣?
在醫院住了一段時間,醫生告訴江燕,盧森腦子裡有積水,動手術需要20萬左右,只有把積水排出來,盧森才有機會醒過來。
江燕猶豫了,她把這件事告訴盧父,說自己已經沒錢了,要想救盧森,需要盧父想辦法。
未完待续,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nextpage}盧父的錢都在妻子身邊,他根本拿不出20萬,就想賣掉一套房,盧森繼母自然不同意,她對丈夫說:「敢賣就離婚。」
看妻子如此厲害,盧父只能跟兒媳商量,讓兒媳賣掉婚房,先拿錢給盧森看病,如果他能康復,盧父答應再給兩人買套房。
兒媳一眼看出盧父的算計,她直接反問:「爸,你有4套房,就不能賣一套嗎?我和盧森只有一套房,賣掉房子難道要帶2個孩子去睡馬路?」
盧父一時語塞。
03
對與錯,沒有標準的答案
對於江燕來說,心情很複雜。
從情感角度,她恨盧森,自己在家養育2個孩子,對方卻感情背叛,如果不是去約會,也不至於出事。
從理智角度,她也希望盧森醒過來,畢竟他是2個孩子的父親。
但她真的不能賣房子,原因有三個。
第一,房子有房貸,首付只給了38萬,就算賣掉房子,也換不回多少錢。
第二,盧森外面有欠款,江燕已經接到幾個催債電話,得知盧森背著自己,在外面借了40多萬,有的已經違約被起訴,這套房子大機率要法拍,她沒權利賣。
第三,如果沒有了這套房,江燕和2個年幼的孩子住哪裡?繼母不肯接納盧森,能接納盧森的孩子嗎?
理由很充分,江燕並不是絕情,而是有自己的難處。
身為全職寶媽,她沒有收入,只能靠少量的積蓄生活,丈夫在情感和生活,都給她帶來絕望,她又該怎麼生活?
要說救盧森,盧父最有條件,他有一套別墅,3個門面,只要賣掉一個門面,就夠手術費了。
可他因為怕老婆,只能把問題推給兒媳,嘴上答應以後再買房,能信嗎?
在兒子生命攸關,都不肯拿錢的人,怎麼可能會主動給你買房?
雙方的博弈,讓盧森在醫院一天天等待,身邊只有姑媽陪伴,姑媽真心疼他,看不得自己撫養大的侄兒受苦。
也許是聽到了姑媽的嘮叨,盧森眼角一顆眼淚滑落,姑媽心裡更難受了,認為侄兒心裡是清楚的,只是腦子受傷醒不過來。
姑媽求盧父救救孩子,就算孩子有千錯萬錯,也得等他醒來再說。
在工作人員調解下,盧父答應拿手術費,這筆錢是他借親戚的,因為房本都被妻子藏起來了,他一點辦法沒有。
一聲嘆息,從這一點可以看出,親情也是很現實的。
盧森作為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他的苦難都是自找的。
不僅將妻子和孩子的生活拖入困境,也讓父親和繼母心生嫌隙,表面來看,繼母很苛刻,但她想守護的也是自己兒女的利益。
盧森結婚,繼母給予了力所能及的幫助,比如給房子和生意資金,她認為自己已經盡到了本分,至於盧森要過怎樣的生活,需要靠自己努力。
這個想法並不過分,盧森出事,真的不該過多苛責繼母。
親情之間的關係,保持一碗水距離是最合適的,彼此稍有幫襯,但都要擁有獨立的生活。
這件事也給予我們警醒,身為成年人,要學會約束自己,不要為了享樂而肆意揮霍。
你欠下一堆債,或者因為喝酒出了事,親人可能真的無力買單,到那時,你後悔都來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