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愛,讓我妻離子散,媽媽,能放過我嗎?

2022-02-05

你的愛,讓我妻離子散,媽媽,能放過我嗎?

王旭站在手機店的門口,向路上張望,快10點了,前妻和兒子該到了。

今天大年初一,是王旭和前妻小紅決定復合的日子,他們要一起回家,給母親拜年。

為了這一天,他奮鬥掙扎了5年。離婚時,孩子兩歲,現在,孩子都7歲了。這一切,都是拜「深愛」自己的母親所賜。

01.

自記事時起,記憶里就是父母的爭吵。為什麼吵記不得了,但是,王旭記得最後贏的都是母親。

王旭10歲那年,二人的爭吵停了,父母離婚了。王旭和姐姐被判給了父親,因為父親有工資,條件更好,對撫養孩子有利。

但是,母親不同意這一結果。母親爭取姐弟倆的方式很獨特,她沒有提出上訴,她在法院的院子裡掏出了一塊磚,用力向自己的腦袋拍去。

大家都被嚇壞了,等所有人意識到什麼時,母親頭上的血已經順著頭髮滴落在衣服和地上。母親面無表情,繼續舉起那塊磚,準備再一次砸向自己的腦袋。父親一個箭步跑上前,把母親手裡的磚搶了下來。

眾目睽睽之下發生了這樣的事,父親在錯愕之下帶著母親去醫院做包紮。還好,沒有大事,但是,母親這樣的舉動,讓父親不敢帶走孩子了。雖說在法律上,姐姐和王旭的監護人是父親,但是,他們和母親回了家。

父親每個月按時給他們生活費。母親在法院自虐的那一幕,一直在姐弟倆的記憶里,他們不敢忤逆母親,什麼都聽母親的,因為母親強調說,失去他們,母親就會去死。

母親告訴他們說,這個世界上,只有他們三個人才是親人,「我都是為了你們好」是母親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母親為了他們,寧願自己去死的舉動確實嚇住,也感動了姐弟倆。生活中,母親確實把他們照顧得無微不至。如果家裡有一個雞蛋,這個雞蛋是王旭的。如果有兩個雞蛋,他們姐弟倆一人一個。如果有三個雞蛋,王旭兩個,姐姐一個。母親說她不愛吃雞蛋。

姐弟倆信以為真。直到有一次王旭因為在別人家吃席吃多了,吃飯時有半個雞蛋實在吃不下去了,母親在收拾碗筷時,把他剩下的半個雞蛋挑出來吃了。

看到母親吃雞蛋時的神情,王旭知道母親愛吃雞蛋,她是為了讓他們多吃才騙他們的。

王旭被母親所感動,他覺得母親是天底下最好的母親,是最愛他的人。

後來,姐弟倆長大,母親替姐姐找了一戶滿意的人家,姐姐嫁了過去。可是,婚後,姐姐並不幸福,兩口子經常吵架,姐夫還動手打姐姐。

母親不替姐姐說話,還說姐姐沒本事,拴不住男人的心。王旭雖然心裡認為母親說的沒有道理,但是也不敢直接和母親說。王旭認為,作為男孩,如果是自己,母親應該是會考慮他的感受的。

但是,事實證明,在母親眼裡,所謂的道理就是她認為對的道理。在王旭戀愛結婚的事上,他才有了切身體會。

02.

母親對王旭說,如果交了女朋友一定要告訴她。王旭上大學時遇到了自己的初戀,兩個人很談得來。王旭一次假期放假,和母親說起自己交了女朋友。

母親表面平靜,問了王旭女朋友的詳細情況。母親知道女朋友是外地的,學習成績好,是兒子主動追求的,就對王旭說,這個女孩不適合做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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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很詫異,問母親為什麼。母親說,要找個本地的,會過日子,能把兒子放在第一位的女孩子。王旭說,女朋友說了畢業後會和他一起到這邊來就業。

但是,母親依舊不同意。讓王旭沒想到的是,母親僅僅知道了女孩的名字和家庭所在地,就瞞著王旭跑去找了女孩家長,說我兒子不會找你家女兒結婚的。生生地把兩個人給攪黃了。這讓王旭後來在大學的日子變得難熬又尷尬。

好不容易大學畢業了,王旭在當地經人介紹認識了小紅。經過一段時間了解,王旭認為小紅是符合母親條件的人,而且自己也很滿意。於是,就把小紅帶回了家,讓母親見見,好為結婚做準備。

那天,王旭去接小紅,母親在家裡準備。等他們進門時,王旭發現屋裡窗明幾淨,地上比過年都乾淨,地磚擦得像鏡子一樣可以照人。他以為母親是為了迎接小紅的到來,心裡還很高興,後來,小紅走後,母親才告訴他,是為了給小紅一個下馬威,告訴小紅進門以後就得把家收拾成這樣。

那天,小紅表現得很好,又是幫忙擇菜、洗菜,最後又搶著去刷碗。母親本來也挺高興的,就在王旭提著的一顆心要放下來時,發現母親的臉色晴轉陰。

果不其然,母親發火了,她對小紅說,我家有我家的習慣,你來了照規矩辦就是。小紅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母親說,我家的筷子洗乾淨後 ,小頭是衝下放進筷籠子的。

小紅忙解釋,阿姨,筷籠子下面會積水,木頭筷子放進去會長霉,小頭的一面是放嘴裡的,這樣放不衛生。

母親正色道,我活這麼大了,難道一個筷子要怎麼放都不知道,還要你來教育我?王旭一見形勢不妙,趕緊攔住還要分辨的小紅,又看了一眼母親,和稀泥說,小頭衝上還是衝下都不重要,用之前再洗一洗就行了。

這句話止住了爭執,也惹得兩邊都不高興,母親認為他找了對象忘了娘,小紅認為他不分是非曲直,一味討好他媽。

母親認為小紅挑戰自己的權威,不知道孝順長輩,不同意王旭娶小紅。但是,王旭喜歡小紅,他覺得自己的事要自己做主,母子倆僵持了一段時間,母親低了頭,王旭和小紅成了家。

沒想到,成家後的生活卻讓王旭過得身心俱疲。母親要求住在一起,不給他們買房子。但是,母親還要當這個家的主人,她要求媳婦和王旭和過去一樣,什麼事都要向她請示彙報。

王旭無所謂,因為他已經習慣了母親的強勢,知道一切順著她就會有平靜日子過。

但是,小紅不這樣想。小紅工作性質的緣故,每天回家比較晚,早晨就想睡會懶覺。婆婆每天早上6點來鍾就起床,拿把掃帚開始掃屋,小紅經常是睡得迷迷糊糊就被「咣當」的推門聲吵醒,婆婆拿著掃把準時上小兩口的屋裡來打掃。

其實,屋裡也沒啥可掃的,只有兩個大人的屋也用不著每天打掃,小紅認為婆婆是故意的。也和婆婆說,但是,說不通。婆婆認為早睡早起是個好習慣。

小紅又讓王旭和婆婆說,王旭知道沒用,直接對小紅說,等她掃完出門了,你再接著睡吧。

類似這樣的事,婆媳兩個人干仗不斷,即使中間小紅生下了孩子,關係也沒有改善。婆婆說一山不容二虎,逼著王旭和小紅離了婚。

離婚了,婆婆得逞了,應該日子好過了吧?沒有,生活依然讓王旭無奈,他想老婆,想孩子,他想復婚,但是,母親堅決不同意。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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