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出獄成男星,內娛真完了
娛樂至死的溶液無差別地浸泡著每一個人,一切都是可以拿來玩笑的梗,炫耀服刑,包裝浪子回頭。
但在這股追捧罪犯的潮流里,我無法忽視一個反常的事實:
大搖大擺賺得盆滿缽滿,還粉絲無數的,是犯罪的施暴者。
相反,受害者卻不敢出來發言,活得戰戰兢兢。
這違背了我們對於正義的認知,卻是當下的真實圖景。
到底是誰在推動這扭曲的風潮?

被製造的奇觀
由於總是身處割裂的輿論場,有時我都不得不低頭重新審視自己的三觀。
可放眼一看,與追捧罪犯類似的跌碎三觀的事件,真的太多太多。
素不相識的網友可以站隊抱團,慷慨地支持強姦犯出鏡、出名。
你看,連劉鑫都有忠誠又雞血的粉絲團,她發起網絡募捐,能在一天之內收到700多次打賞,入帳2.56萬。

我們都無法理解,是誰在支持罪犯,又是誰在共情劉鑫?
為何總有人可以不知疲倦地揣著一顆大度又純潔的聖人心,慷他人之慨,原諒一切,對棄暗投明的敘事莫名迷戀?
似乎作惡的人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殺妻的都是逼不得已的老實人,強姦犯是一時衝動。
人販子是生活所迫,報復社會的是原生家庭太悽慘。


所以這些出獄的人蹭流量賺錢可以被理解。
畢竟他們沒再違法了,「浪子回頭金不換,總要給人一個機會,憑本事吃飯為什麼不行」。
反觀受害者,卻沒這個待遇。
受害者要麼識相地主動消失不發聲,一旦出現了就要被處處挑刺,被苛責為不完美受害人。
比如那個被「尋親男孩」強姦的15歲女孩,還要被素不相識的網友揣則:
一個女孩子不潔身自好跟男人喝酒,她自己沒有原因嗎?

而強姦犯「一定是被陷害了」。
如此看來,這些網友既是烏合之眾,又是閃著聖光的「聖人」。
他們聚集在匿名的網絡空間,共情罪惡背後違背道德的爽感,卻在審判無辜者之後編織各項罪名。
最後,高高在上的「聖人」們和追逐流量的罪犯合流,造就一個又一個網際網路奇觀:
施暴者激起盲目的狂歡,受害者要麼沉默不語,要麼就得自證清白。
太荒唐了,這就是和我們的常識相悖的現實。
但這顯然不是我們想看到的世界。

圖源:《3年A班:從現在起大家都是人質》
試想,當受害者在螢幕上看到當初傷害自己的人,變成了輕鬆賺大錢的網紅,他們該如何自處?
當青少年看到一個個坐牢出獄的人還能走捷徑大賺,又會如何心存僥倖?
好在,罪犯網紅已無法再繼續成為被追逐的流量。
不久前,全網222個炫耀服刑的帳號已經被處置,相關作品和話題也都被下架,部門也已表態:
堅決抵制刑滿釋放人員通過短視頻和網絡直播博取流量。

無論披上任何娛樂的外衣,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意義都不能被消解。
給一個重新再來的「機會」,不意味著投機,犯罪也不能模糊成「年少輕狂」「誰能無過」。
眾所周知,偷稅漏稅的公眾人物都已經被全網抵制、查無此人,那網紅也應該有底線。
而每一個生活在這片網絡上的人,也該守住自己的底線。
因為,你的每一次表態,每一次留言、點贊,都是在為自己想要的明天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