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困難,我去女兒家養老,女婿提出三個對等條件,讓我陷入兩難

2023-03-20

兒子困難,我去女兒家養老,女婿提出三個對等條件,讓我陷入兩難

導語:

人到了晚年最困難的便是養老問題了,學會如何養老應該是很多五十歲以後的人最需要去考慮的一件事情了,無論是跟著孩子們一塊生活,還是自己獨自生活,都應該好好的去安排好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沒有主見的把自己的生活完完全全的交給孩子,因為這樣會讓自己後來的生活進退兩難。

60歲的龐大媽講述了自己晚年的無奈之舉,在兒子的生活越來越難之後,她被迫選擇了去找女兒女婿養老,可是如今卻被女婿提出的要求給攔住了,讓她陷入兩難的境地,到底發生了什麼呢?一起來看看吧。

講述人,龐大媽:

說起我這晚年的生活,還是挺心酸的,尤其是前幾年老伴走了之後我一個人的生活就過得比較難了一些,本來我是想著自己一個人在家裡住,自給自足,但是那會兒子主動把我接了過去,想要讓我跟著他們一塊生活,幫助他們帶孩子,照顧生活,所以我就答應了,就搬過去了,這一住就是五年。

五年的生活不算久,也不算累,住在兒子家裡的我基本上每天的日子都過得差不多,接送孩子上下學,在家裡買菜做飯,然後自己散散步,逛逛街,跳跳廣場舞,就是這些日常了,也讓我覺得其實挺踏實的,而說起我跟兒媳婦的關係,我只能說湊合的過吧,都是婆媳是對冤家,我感覺一點也沒錯,因為我這人的脾氣已經算是很不錯的了,在平常的生活中基本上都和和氣氣的,哪怕就是跟兒子兒媳婦生活的過程中我也不會有當長輩的架子,凡事都儘可能的聽從他們的意見,聽從他們的安排,可即便是如此,兒媳婦對我卻也從來都沒有那麼的真誠,甚至來說有些嫌棄。

可是那會的我已經回不去了,當時老伴去世了之後,兒子把我接過來的頭兩年就一直在我耳朵邊說想要讓我把房子給賣了,然後買一套商住一體的公寓,然後當一個收租婆,通過出租來賺錢,而且還給我規劃了太多太多事情了。

我實在拗不過我的兒子,覺得他是年輕人,他的眼界廣,再加上我也覺得用舊房子換一套新房子,其實也不會差太多,所以就答應了兒子,後來便把老房子賣掉的錢讓兒子去買了一套精裝修的公寓,貸款了二十萬左右,這二十萬都是兒子一直在承擔,而這套公寓房到目前為止也一直都是出租中,每個月也有三千塊左右的租金,兒子全拿著用來還貸款了,用兒子的話說:

「反正您以後也不用擔心,您的養老就我們包了。」

聽著兒子的話我不知道該高興還是該犯愁,但是也只能這樣了。

賣房子的時候其實我還是考慮過女兒的感受的,當時也是覺得房子也是我積蓄的一部分,要是不給女兒分的話肯定也是不合適的,女兒起初也跟我鬧過彆扭,她說我做的事情不公平,還說我不應該聽兒子兒媳婦的,但事情已經板上釘釘了,我只能夠想著如何去保證公平,讓女兒心裡好受一點了,所以後我跟女兒透露了自己的存款,告訴了女兒以後我的存款以後都給女兒留著,希望女兒能夠心裡好受一點。

本以為這日子就可以這麼平淡的過下去了,可是在去年的時候生活還是發生了變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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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媳婦的弟弟因為車禍去世了,她老家六十多歲的母親也因為一時間沒辦法接受這種打擊,血壓上來了之後導致了中風,這下的生活可算是雪上加霜了,兒媳婦的弟妹特別狠心,將她弟弟的賠償款以及存款全部拿出來平分了,跟兒媳婦的母親劃清了界限,並且不給其養老了,兩家人當時鬧得特別凶,還鬧到了法院,不過最後兩家人還是私下和解了,所有的財產平分,無奈之下兒媳婦就把她的母親給接到了身邊來住,給她養老了,這下家裡的生活就不再像以前那麼的輕鬆了。

老年喪子是一個很悲痛的事情,親家母搬過來之後我也能夠感受到她的那種悲傷,時不時的就會流淚,我看著她心裡也挺不是滋味的,兒子兒媳婦為了親家母的事情也沒少忙活,三天兩頭的就往醫院跑,家裡也住不下人了,兒子每天只能夠睡在沙發上,兒子想給親家母送到養老院去生活,可是兒媳婦不願意,始終堅定的要把母親留在身邊照顧,就這麼陷入了困境,要是說偶爾睡沙發也能行,可是時間一長肯定是不行的,兒子也休息不好,每天還有那麼多的壓力,我也曾提議把公寓收回來,先不出租了,這樣的話不管是我搬去公寓裡面住,還是兒子搬過去住,也算是能夠休息好了,可是兒子卻面露難色,一邊說壓力大,需要出租的這筆錢來還貸款,另一邊說合同還有一年到期,現在收回算是毀約,還得付賠償金。

總之說到底就是公寓房現在收不回來,只能先這樣了。

看著兒子疲憊的身影我也無能為力了,所以就考慮我去女兒家裡住,讓親家母跟著他們住,這樣的話起碼兒子就能夠輕鬆一點了。

就這樣我找到了女兒,跟女兒女婿訴說了真實情況,女兒的態度倒是沒有拒絕,反而讓我放心住下來了,但是要說到長住養老的時候,女婿卻不滿意了,女婿說:

「媽,您要是短住個十天半個月,或者是三五個月,也都行,可是按照您的說法,弟弟跟他媳婦這就得一直給她媽養老了,這就不是十天半個月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我點了點頭,女婿又說:

「那這樣的話您就是在我們家養老了,那不合適啊,我爸媽到時候怎麼辦,雖然說他們現在不來家裡跟我們住,也不用我操心,但是他們的身體現在也不行了,以後肯定也是要過來的。」

女婿的擔心在我的意料之中,來之前我也想過女婿會這麼說,所以就說:

「沒事,如果真的到了那麼一天,我就去養老院住都行,只是現在想著有些錢咱們沒必要花。」

女婿沉默了,隔了一會說:

「媽,您要來也不是不行,但是有三個條件,您得提前答應了我:

第一個條件,那套公寓房得寫上小麗(女兒)的名字,而且每個月也得給我們一半的出租錢,那房子本來就是您拿您的房子置換的,雖然說有些貸款,但是出租的錢他們家可是一直都拿在自己手裡的,這都好幾年了,起碼也十萬塊錢到頭了,所以這房子現在就應該加上小麗的名字,得是他們姐弟倆共有的財產才行;

第二個條件,您要在我們家裡養老,那您的生活費,養老費小舅子他們一家得承擔,別的不多說,起碼一個月得有一千塊錢,算是我們照顧您的過程中的生活費了;

第三個條件,咱們現在就得說好,說清楚,您百年以後的存款以及家裡財產的分配,應該是兩家人一人一半的,我不是那麼貪心的人,不會多要,但是一人一半是底線了,我也知道父母都是這樣的,都希望把自己的東西留給兒子,覺得兒子才是更親的,女兒出嫁了就是潑出去的水,可您現在要靠女兒一家子養老,所以這樣分配養老也才能是公平的。」

女婿的條件過分麼?其實從一方面來說他只是要了女兒應該得到的那一份,可是從另外一方面來說,我卻沒辦法答應,畢竟兒子現在的生活已經很困難了,又是精神方面的壓力,又是經濟方面的壓力,所以我還是想要儘量的幫助他們一點了,也是怕兒子過得不好,所以遲遲的不知道如何去答應女婿提出的條件,讓我陷入了兩難的境地。

女婿也沒有逼我,只不過我自己心知肚明,最近為了這事兒我還是挺糾結的,還沒有想好要不要跟兒子講清楚這件事,我私下裡也問過女兒的想法,女兒卻說:

「媽,這事兒我覺得他提的條件不過分,況且我也是您的女兒呀,總不能最後您都給了我弟弟他們,我什麼都沒有吧。」

我不再說話了,隨後便把這事兒告訴了兒子,果不其然兒子心底里各種的不滿意,尤其是對房子要加女兒的名字這件事情十分的不悅,還嚷嚷著叫我回他們家養老,可是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了,好像接下來我能做的只有再跟他們好好商量商量了。

現在的我想著這些事情就有些頭疼,最不該的還是賣掉了自己的養老房,導致了我現在的無奈,我又狠不下來心去跟倆孩子們提要求,也狠心不下來去找做這個家的住,只能讓我自己為難了。

你們覺得現在的我應該怎麼辦,該不該答應女婿的要求,或者說該不該回去讓兒子給養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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