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為這日子就可以這麼平淡的過下去了,可是在去年的時候生活還是發生了變故。
兒媳婦的弟弟因為車禍去世了,她老家六十多歲的母親也因為一時間沒辦法接受這種打擊,血壓上來了之後導致了中風,這下的生活可算是雪上加霜了,兒媳婦的弟妹特別狠心,將她弟弟的賠償款以及存款全部拿出來平分了,跟兒媳婦的母親劃清了界限,並且不給其養老了,兩家人當時鬧得特別凶,還鬧到了法院,不過最後兩家人還是私下和解了,所有的財產平分,無奈之下兒媳婦就把她的母親給接到了身邊來住,給她養老了,這下家裡的生活就不再像以前那麼的輕鬆了。
老年喪子是一個很悲痛的事情,親家母搬過來之後我也能夠感受到她的那種悲傷,時不時的就會流淚,我看著她心裡也挺不是滋味的,兒子兒媳婦為了親家母的事情也沒少忙活,三天兩頭的就往醫院跑,家裡也住不下人了,兒子每天只能夠睡在沙發上,兒子想給親家母送到養老院去生活,可是兒媳婦不願意,始終堅定的要把母親留在身邊照顧,就這麼陷入了困境,要是說偶爾睡沙發也能行,可是時間一長肯定是不行的,兒子也休息不好,每天還有那麼多的壓力,我也曾提議把公寓收回來,先不出租了,這樣的話不管是我搬去公寓裡面住,還是兒子搬過去住,也算是能夠休息好了,可是兒子卻面露難色,一邊說壓力大,需要出租的這筆錢來還貸款,另一邊說合同還有一年到期,現在收回算是毀約,還得付賠償金。
總之說到底就是公寓房現在收不回來,只能先這樣了。
看著兒子疲憊的身影我也無能為力了,所以就考慮我去女兒家裡住,讓親家母跟著他們住,這樣的話起碼兒子就能夠輕鬆一點了。
就這樣我找到了女兒,跟女兒女婿訴說了真實情況,女兒的態度倒是沒有拒絕,反而讓我放心住下來了,但是要說到長住養老的時候,女婿卻不滿意了,女婿說:
「媽,您要是短住個十天半個月,或者是三五個月,也都行,可是按照您的說法,弟弟跟他媳婦這就得一直給她媽養老了,這就不是十天半個月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我點了點頭,女婿又說:
「那這樣的話您就是在我們家養老了,那不合適啊,我爸媽到時候怎麼辦,雖然說他們現在不來家裡跟我們住,也不用我操心,但是他們的身體現在也不行了,以後肯定也是要過來的。」
女婿的擔心在我的意料之中,來之前我也想過女婿會這麼說,所以就說:
「沒事,如果真的到了那麼一天,我就去養老院住都行,只是現在想著有些錢咱們沒必要花。」
女婿沉默了,隔了一會說:
「媽,您要來也不是不行,但是有三個條件,您得提前答應了我:
第一個條件,那套公寓房得寫上小麗(女兒)的名字,而且每個月也得給我們一半的出租錢,那房子本來就是您拿您的房子置換的,雖然說有些貸款,但是出租的錢他們家可是一直都拿在自己手裡的,這都好幾年了,起碼也十萬塊錢到頭了,所以這房子現在就應該加上小麗的名字,得是他們姐弟倆共有的財產才行;
第二個條件,您要在我們家裡養老,那您的生活費,養老費小舅子他們一家得承擔,別的不多說,起碼一個月得有一千塊錢,算是我們照顧您的過程中的生活費了;
第三個條件,咱們現在就得說好,說清楚,您百年以後的存款以及家裡財產的分配,應該是兩家人一人一半的,我不是那麼貪心的人,不會多要,但是一人一半是底線了,我也知道父母都是這樣的,都希望把自己的東西留給兒子,覺得兒子才是更親的,女兒出嫁了就是潑出去的水,可您現在要靠女兒一家子養老,所以這樣分配養老也才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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