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劉三姐扮演者,野心膨脹出賣色相誘惑官員,槍斃時仍不服
從正常思維角度來說,程春蓮這樣的一個女子敢於下海經商,乍一看是有點不可思議,但據舞蹈團當時的一些說法來看,程春蓮在有了名氣之後,所接觸的人也開始變得不同。憑藉其出色的長相和舞蹈能力,程春蓮開始接觸到了一些當地有錢的商人和官員,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她的想法。她不再是過去那樣想專心於舞蹈,而是希望賺到更多的錢。

最初的時候她在深圳經營了一個服裝公司,但她憑藉自己本事認識了一個石油公司銷售科科長,這位科長十分的好色,2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如果只是這樣,那麼可能只是2人的道德問題,但他們卻涉嫌嚴重違法,因為程春蓮當時希望做石油生意,而程春蓮在黃石則是用出賣身體等方時,從一些相關部門得到了所需要的證件。
而在1988年7月份,在這位領導的運作下,她順利進入到了那個科長的公司下屬分公司,而這個時候程春蓮再次發揮自己的特長,遊走於很多的領導和商人之間,成為了主管銷售的副科長職務,利用職務便利她在得到石油之後,轉手則是賣給了其他的公司,從中獲取了暴利。

1989年,黃石檢察院收到了一封關於程春蓮的檢舉信,信中將她過去和哪些領導有不正當關係以及她有什麼違法行為寫的十分清楚,最終程春蓮的過去罪行全部被曝光,發現其通過石油倒賣獲得了76萬的賄賂,並且還有很多出賣色相的行為。但是讓人意外的是,程春蓮絲毫不認為自己做的有錯,在刑場上程春蓮仍然堅持自己的想法,大喊冤枉,可能到最後她都意識不到自己到底哪兒出了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