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夥一年發覺吃虧,大媽提要求想補救,大爺拒絕:你不是我親媳婦
第二個要求,生活費他全部包了,不能再選擇AA制的生活了,因為本身就不是很公平,在金錢上面一人一半,但是在實際的勞動上面卻是我全部承擔了,所以以後生活費他全包,家務活我做,這樣才能夠更好合適一點,這樣才叫AA;
第三個要求,以後但凡生病,請僱請護工照顧,或者是讓自己的子女照顧,因為我覺得太累了,他生病的那段時間裡把我給累壞了,我的年齡也大了,也沒辦法再去像年輕時候那樣去伺候人了,而且我也需要養老。
可是我剛說完我的三點要求之後,老劉卻直接拒絕了,他說:
「你又不是我親媳婦,我怎麼可能把房子寫上你的名字,而且我們說好的AA生活,現在你出一半的錢,我出一半的錢才合適,要是以後的錢都是我一個人承擔了,那你幹嘛,光享受嗎?而且我又不是沒有付出,我的房子不是你也住在裡面了麼?這不也算付出麼?再說了,再說了,如果生病了也請保姆,請護工,那我們搭夥的意義在哪,那還不如請個保姆。」

我聽著他說著反對我的話,心裡挺不是滋味的,就說:
「你請個保姆一個月也得幾千塊錢,我免費伺候你,你就掏點生活費就這麼困難?而且你那房子我又不要,我只是要一個心理安慰,不是告訴你了,以後你要是對我好,這房子還是你的,還是你孩子的,不然你覺得我伺候就成了理所應當的事情了,平常就對我呼來喝去的,我哪一樣沒有聽你的?你現在跟我說我不是你親媳婦?那你對我呼來喝去的時候怎麼不說?反正我就這三要求,你答應了咱們就繼續過,你不答應就算了。」
老劉沒有說話了,但是從那天之後我們就開始分房睡了,誰也沒有退步,他也沒說要不要答應我,也沒說要拒絕我,反正就這麼耗著了,一直到到了現在。
我一直想著明明我才是吃虧的那麼一個人,為什麼在他的心裡就是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為什麼就是不肯定答應我呢?你們覺得我提的要求過分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