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豐回老家了,像過去那樣,車後載著一大堆禮物。這是準備拿來送給親朋好友的,雖然現在農村早就有快遞網點了,但是,親自帶回來的總是一份心意。
在眾多禮物中,有一樣是他覺得特別重要的,那是一隻口紅,國外品牌,即便是他也覺得很貴。在公司里,他曾拿出來問過女員工,這東西好不好,對方眼裡滿是羨慕,說是哪個姑娘能得到程總的歡心呀。他笑笑,不說,但那笑意已經足以代表內心了。
回村後,父母自然是十分高興,當然,也沒忘記催他結婚。三十歲了,似乎應該要結婚了,如果不是兒子事業有成,他們只怕會拿刀子架他脖子上逼他結婚,但他有出息了,他們有心無力,管不著他了。
第二天,程豐提著禮物去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家走動,那隻口紅一直放在口袋裡。在出了一個朋友的家門時,他終於看到了她。他們乍一見到,都愣怔了片刻,隨後笑了起來,她一笑,他就覺得整個世界都春暖花開了。
他們是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少年時,懵懵懂懂地喜歡對方。後來他出門闖蕩,她出門打工,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們都保持著聯繫。那時候他辛苦一天,最愜意的是躺在那裡跟她用手機聊天,他們說著各自發生的事,就好像自己就在對方身邊一樣。
但奇怪的是,他們從來沒說過愛這個字,好像太熟了,反而不方便開口。除了「愛」這個字,他們其實就像是戀人一樣,彼此噓寒問暖,對方春風得意時分享喜悅,失落沮喪時給對方鼓勁。程豐早已決定,等到自己賺了錢就要娶她回家。
那時候也是機遇來了,遇到了一個貴人,一路提攜,帶著他賺錢,然後貴人出國定居,將自己的公司給了他。也不知道是因為他太忙了,還是她的某種原因,他們的聯繫越來越少,只是偶爾在逢年過節時,發一段像是群發的祝福消息。
後來,他才在她的朋友圈裡知道,她失戀了。是的,他們沒有聯繫的時候,她戀愛了。她談戀愛自然很正常,可是他的心就像被狠狠地戳了一個大洞。他給她打了電話,問怎麼回事。她沉默了很久,說沒事,只是失戀而已。
戀愛後,她變得愛美了,從來不會打扮的她買了支口紅回來,價值十塊錢,但只用過一次,就懶得用了。有一天,男朋友讓她參加一個聚會,她想到了那隻口紅,不用怪可惜的,於是就用了一次,結果一下子被聚會上別的女人認出是地攤貨,男朋友覺得她丟自己面子,於是分手了。
她說著說著哽咽起來,說自己知道配不上男朋友,曾想過各種分手的理由,可是沒想到會因為一隻口紅而分手。他呢,既為她感到不平,同時也長鬆了口氣。
後來,他的事業越來越順利,她卻越來越落魄。她已經不再跟他聯繫了,就連群發消息也沒有了,他只是回老家時,從別人的口中得知她的情況,她沒有結婚,但已經有孩子了。
很多天後,他想明白了,自己愛的是她的人,別的又算得了什麼。所以,這次他帶著口紅回來了,準備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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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現在,他看到了她,下意識地拿出了口紅,遞到她面前。她一愣,隨後漫不經心地接過來,遞給她身邊的一個小男孩玩,順口說:「謝謝呀。是這樣的,我正想找你呢,你能不能借我一點錢?」
他愕然。她解釋說:「我現在太難了呀,帶著個孩子不能正常工作,父母又不管我了,看在小時候一起玩的份上,借我一萬塊錢吧,我會還你的。」
這與他想像中的見面完全不一樣,他回過神來,用手機轉給了她。她笑著說了謝謝,然後,他看到那個男孩將口紅當成畫筆,一個勁地在牆上塗抹著。她也注意到了,不僅沒去阻止,反而直夸孩子畫得好。然後笑著問他:「這東西應該不貴吧?」他勉強笑了笑,說:「不貴,地攤貨。」他突然就失去了交談的興趣,然後轉身走了。
他不知道,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不知不覺中眼淚已經掉了下來。她喃喃地說:「我知道你的意思,可是我配不上你呀。」
(圖文無關,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