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35歲兒子33,都不願結婚,得知真正原因後我將他們趕出了家門
家裡條件好的年紀和她相仿的,她說:「仗著家裡有點兒小錢就高傲得很,要求多多又挑剔,若是和他們結了婚,以後還不得被婆家欺負,把我搓圓按扁聽他們指令,這樣還不如單身的好呢!」
女兒就這樣挑挑選選的,從25歲挑到了35歲,窮的有錢的,帥的難看的,她都看不上,真是氣死我和她爸了。
30歲時女兒談過一場戀愛,男方條件不錯,就是他母親霸道和強勢了一些,兩個人談婚論嫁的時候男方母親要求結婚後兩個人要上交一半的工資。
女兒當然不肯了,她最不想的就是有人管她,更不想將錢交給別人管,在她眼裡滿世界都是壞婆婆。

「你有沒有想過你親媽將來也是婆婆啊,你覺得我壞嗎?」我問女兒。
「你看我弟那些女朋友不也沒看上我們家。」女兒說。
不知是不是大齡單身的原因,女兒的話越來越毒了,氣得我心裡可難受了。
至於兒子嘛,28歲時他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兩個人談了一年卻遭到女方母親反對,嫌棄我們家不是富貴人家。
後來他女朋友的母親生病了,兒子去醫院看了兩次,一次給兩萬塊,一共幫助了四萬塊,那是他全部的積蓄了,他以為自己默默地付出定會感動這未來的丈母娘,得到她的認可,誰知人家病好後卻逼女兒分手!
兩個年輕人努力爭取了兩三個月,最終還是分了,從那以後兒子就有點自卑,對愛情也很失望,認為愛情是和金錢掛鉤的,不談也罷。
兩個孩子就是這樣放飛自我了,任性得很,不管我和他們爸怎麼催都沒用,為了他們的人生大事,家裡也是天天雞飛狗跳的。
有一段時間,我們倆為了給他們一些壓力,做飯只做我們自己的,房間也不給他們姐弟倆打掃,「是為了讓你們適應不結婚的生活」我們說。
「那生活費我們也不用交了。」他們說。
於是姐弟倆拿著他們本該交給我的一共3000元胡吃海喝,天天點外賣,炸雞炸串還有小龍蝦和燒烤,故意當著我們倆的面吃。
熬了一個月最終還是我和他們爸妥協了,看著他們吃那些東西我們心裡著急,就算不結婚那也是我們的孩子啊!
後來我們又故意外出旅遊,讓他們手忙腳亂的。
旅遊半個月後回家以為會髒兮兮亂糟糟的,沒想到家裡比我們收拾得還乾淨,姐弟二人每隔幾天就請家政,可會享受了。
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只要他們其中一人結婚,我都沒那麼難受,兩個不結婚,經常讓我焦慮到後悔生了兩個孩子。

於是我找女兒深談了一次,想了解她年紀一大把不願意降低擇偶要求的原因。
「我為什麼要降低要求?你是想讓我嫁那些很窮的家庭然後給他們生育後代嗎?怎麼可能,這樣的話我孩子以後也會很窮,我也會操心孩子娶不到老婆,我何苦要受這份罪?」女兒反問我。
「萬一你生的是女兒呢,生女兒就不用擔心她嫁不出去。」我說。
「生女兒?你覺得他們會願意嗎?嫁到窮人家一定要生兒子的,哪怕生三胎四胎,都要生兒子,那我以後還怎麼工作賺錢?不工作賺錢就會被婆家欺負,連本來就貧窮的老公都會看不起我。」女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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