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大S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便在不久後與韓國歌手具俊曄再婚。婚後種種行為,尤其是具俊曄吃軟飯令汪小菲很是不爽,不久後汪小菲便拒絕依靠協議支付生活費用。
3月27日,根據台媒報道,大S以當初的調解筆錄為據申請強制執行獲准,法院核發扣押命令,而汪小菲則對大S提出債務人異議上訴,強調並沒有違反給付義務,並申請停止強制執行。對於此案,民事法庭做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汪小菲的訴訟,但法院強調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止,申請停止執行有理,營運准許,不過汪小菲必須提供新台幣165萬元的擔保金,約合人民幣37.3萬元。
送的簡單點就是:大S勝訴,汪小菲敗訴,只能老老實實地付生活費。據悉生活費從去年三月份便沒有履行,迄今已欠數百萬,大S申請強制執行金額為750萬元台幣。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牽扯金額不多,僅僅750萬元台幣,所以雙方並未現身法院,均是由雙方代表律師完成,畢竟雙方都是大富豪,為這點錢沒必要現身。而且是採用了不公開審理的方式,畢竟是家醜。汪小菲委託的律師是呂月瑛,大S則由律師謝淮軒出庭。
據悉大S律師團背後是賴芳玉坐鎮,賴芳玉是女明星們鍾愛的律師,她十分擅長打離婚官司。據悉當初大S和汪小菲簽離婚協議的時候,一些不平等內容都是賴芳玉設計,提前布局,因此才讓汪小菲反擊受阻,步步受挫。
該案件已經持續數月,已數次開庭,每次開庭,法院門口都聚滿了人,不過雙方律師面對媒體的追問均不透露任何信息。
按照汪小菲的性格,其實他並不是支付不起750萬元台幣的生活費,只是咽不下這口氣。畢竟大S現在住的房子是自己買的,房貸是自己交的,就連曾經的床墊也是自己的。奈何被具俊曄捷足先登,汪小菲心裡憋屈也是人之常情,奈何之前簽的不平等協議擺在那裡,被大S拿捏的感覺真的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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