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作為汪小菲的母親,張蘭稱汪小菲之所以簽這個不平等條約,就是受了大S的矇騙。當初大s承諾汪小菲以後不再婚,可結果呢,剛與汪小菲離婚不到一個月,就火速嫁給了具俊曄,這也是大s毀約在先!
然而對於大s而言,兩人當初並沒有這個約定,至少合同上是沒有的,而且在打官司期間,大s還改口稱,汪小菲從與自己離婚起,就再也沒有支付過定期定額的費用,也就是撫養費。而最後法官採納了大S的抗辯,汪小菲需要支付的撫養費,變成從兩人離婚起開始算。,也就是750萬。
而為了能讓汪小菲繼續支付這筆費用,台北法院還將汪小菲的銀行帳戶扣押,也就是凍結了汪小菲在台灣的資產,以後法院會定期給大S打撫養費!可以說,大s只要緊握孩子的撫養權,就會有源源不斷的錢送上門!
不過到目前為止,汪小菲對於這個判罰依舊錶示不服!網友們在看到此消息後,紛紛留言表示。大家都是名人,為什麼不能靠自己賺錢養家呢?明明大S已經再婚,有了新老公,為什麼還要坑自己的前夫呢?
也有網友表示,大S一家就是寄生蟲,是吸血鬼,將汪小菲這個敗家子給吸光了。可憐張蘭一個勁的為家裡賺錢,而傻兒子卻不停的給別人送錢。也有網友建議汪小菲直接宣布破產,這樣只要每個月給孩子一些錢就行了,不需要再養大S一家人了!
可以說在這場離婚官司中,只有具俊曄笑到了最後,成了人生大贏家,不僅贏得了美人,還將美人前夫的錢,都裝進了自己的錢包!
對此,你有什麼想說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