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 這次拆遷一百萬全給你小叔子買房了」「行 養老不要找我」
李靜當初和宏偉結婚,宏偉家建了兩層的小樓,宏偉家還有好幾間老房子。後來李靜和宏偉出去打工,掙了錢回到市裡買了一套房,貸款30多萬。
不久,宏偉的弟弟也長大了,宏偉的弟弟結婚後,就住在以前宏偉結婚的小二樓,沒有單獨買房子,和父母親住在一起。
不久村裡開始拆遷,李靜心裡很高興,心裡想著自己的房子能徵收40萬,還掉債務外,還有結餘。
可是讓李靜沒有想到的是,拆遷的款項下來之後,婆婆竟然一分錢也沒有給自己,婆婆說當初房子是她造的,沒有宏偉的份。

李靜讓宏偉回去說,婆婆把宏偉罵了個狗血噴頭,說宏偉都有了房子,而弟弟還沒有房,沒錢給弟弟買房算了,自己也好意思和弟弟槍。又說宏偉拋棄了自己,和媳婦快活去了,現在分房,有了錢,想起老娘來了。
宏偉灰溜溜地跑回來,一聲不吭,李靜去跟婆婆理論,婆婆哭鬧著上吊,就這樣最後拆遷分了100多萬,宏偉愣是一分錢也沒拿到。
婆婆把錢給宏偉的弟弟在市裡買了房,宏偉弟弟三天兩頭向宏偉的母親訴苦,說自己生活困難,又經常回到婆婆家蹭吃蹭喝。
李靜說:「好,既然我一分錢沒分到,那麼以後我們算一刀兩斷,就當沒有拆遷這回事。但是以後養老的事,不要再麻煩我。」
可是看來的事情似乎沒有按照李靜的設想,幾年過後,婆婆找上門,說自己現在身體不好,要李靜夫妻倆贍養自己。
李靜生氣了,拒絕贍養。可是宏偉卻說,雖然母親沒有給他拆遷款,但是贍養母親的義務卻不能少。為此宏偉和李靜發生了矛盾,李靜要和宏偉離婚。
很多男人都是怎樣,一方面認為母親做得不對,但是又難以拒絕母親的要求,任由事情朝著不好的結局發展,等最後離婚了,後悔已經來不及了。作為一個成年人應當有自己的主見,而不是被他人左右。(圖片來於網絡 圖文無關 如侵權聯繫 聯繫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