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準備弟弟結婚的時候,我給兩萬塊錢的份子錢。可是我母親跑到我這裡來,對我一哭二鬧三上吊,最後我不得已給了她十萬塊錢。
弟弟結婚的時候,我請了一個禮拜假回了一趟老家。我弟弟的婚禮,在我們那裡那裡辦的算隆重的了。父母不僅給弟弟買了房,還給弟弟買了一輛十萬塊錢的車,給了女方家八萬塊錢的彩禮。從弟弟的婚禮就能看得出來,父母是真的愛弟弟的,為了弟弟,幾乎是傾其所有。
弟弟婚後不久,我談了一個自身條件還不錯的男朋友。我們很談得來,大有相見恨晚之意。我和男朋友談了半年就結婚了,我結婚的時候,我媽毫不客氣的向我男朋友要了十八萬彩禮。我本以為我媽能陪嫁我幾萬塊錢的嫁妝,誰知我媽只給了我兩個暖水瓶和兩床被子。我媽對我說:我們培養你這麼多年,是花了心血的。你現在能掙錢了,卻嫁人了。我們養老主要靠你弟弟,這是八萬塊錢的彩禮就算你給我們的養老錢。
03:
父母拿著我的彩禮錢給我弟弟和弟媳開了一家小超市,也算是解決了他們的工作。我知道這件事後,心裡肯定不是個滋味。可是我從小已經習慣了父母對弟弟的偏愛,我難過了幾天,也就算過去了。我心裡想:就如父母所說,這十八萬彩禮就算給父母的養老錢,以後他們養老是我弟弟的事情了。
我原本以為父母養老的事情和我無關了,誰知我弟弟結婚後的第二年,我弟媳就嫌我爸媽老了,把我父母趕了出來。父母這輩子的積蓄全都花在了我弟弟身上,老家的房子又被拆了,他們無處可去,就直接拖著行李到我家來了。
我媽一看到我,就眼裡淚汪汪的對我說:「女兒,我們現在無處可去了,只能投奔你了。」我對我媽說:「當初你說十八萬彩禮是給你們的養老錢,我的義務已經盡過了,你們養老應該是我弟弟的事情。」母親說:「你是我的女兒,我和你爸雖然虧欠過你,可我們畢竟給你上了大學。你弟弟已經把我和你爸趕了出來,你也不至於不管我們吧。」
看著眼前已經年邁的父母,我真的是狠不下心趕他們走。我要是不管他們,他們就只能流落街頭了。我讓父母暫時在我家住下了,過了幾天,我托朋友給他們在一家工廠找到了做門衛的工作,工作輕鬆,包住,每個月還有兩千塊錢的工資。
我媽本來不太願意去的,她想常住我家,可是被我拒絕了。其實我媽是個很勤快的人,她如果住在我家的話,家務活我肯定輕鬆許多。可是我怕我媽的心裡只有我弟弟,萬一時間長了,她又變著法子貼補我弟弟,會影響我和老公的感情。
我和老公商量過了,我準備在老城區買一套小一點的二手房。以後我爸媽不能做門衛了,我就把他們接到二手房去住。這樣既能解決他們的住處,又不妨礙我的家庭。
情感解析:
你是一個心善的人,父母雖然把全部的心血卻傾注在你弟弟身上。可他們無處可去的時候,你還是選擇原諒他們。
你這樣安排的很合理,這樣既不會影響你的家庭,還可以盡到孝道。你的父母雖然糊塗,可你卻是一個頭腦清醒的人。對於視兒子如生命的父母,哪怕兒子再不孝,也是他們的命根子。時間長了,他們就會忘了兒子的缺點。
不管是什麼結局,你不要忘了,作為子女贍養父母是應該的。如果你父母提一些無理要求,一定要嚴詞拒絕,不然會影響你的小家庭的。
你是一個善良的姑娘,希望你的生活越來越好,家庭越來越幸福。(圖片來自於網絡 如有侵權 請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