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前夫給我一套房 補償十萬 我去銀行取錢 看到餘額 我氣懵了
可是我想都沒想拒絕了。我和蔣峰的感情不穩定,我怕婚姻不長久。那樣的話,孩子生長在單親家庭,對孩子來說太不公平了。但是我拒絕給蔣峰生孩子,對他來說也不公平。我想等我和蔣峰感情穩定後,再生孩子也不遲。
但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蔣峰主動找我離婚。他說他家三代單傳,他已經有了自己的親骨肉,但孩子的母親不是我。在蔣峰的一再要求下,我同意協議離婚。因蔣峰是有過錯的一方,離婚時,蔣峰主動把我們住的房子給了我。我氣憤不平,蔣濤答應另外給我十萬塊錢作為補償,我才同意簽字離婚。
離婚後,我,把房子出租了,背著行囊回到家鄉,準備用離婚時蔣峰給我的十萬塊錢創業。但當我去銀行取錢時,驚訝地發現卡里只有兩萬塊錢。
我打電話給前夫,卻怎麼也打不通。我氣憤到極點,前夫為了和我離婚竟然欺騙了我。我氣得眼淚都下來了。
我很慶幸和這樣言而無信的男人分手了。如果和他生活一輩子,我都不知道還會發生什麼更加離奇的事情。(圖片來自網絡 圖文無關 如有侵權 請聯繫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