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讀這篇文章之前,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經典【心靈雞湯】:年輕,是明明犯了錯,卻被原諒了。年老,是明明沒犯錯,卻被挑出了錯。上天偏愛年輕人,讓他享有重新來過的權利。總有一天,我們會被時間招安,逆子終會變成順臣。沒在夢想面前放肆過,不足以談青春!------可以盡情揮霍的,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
我跟老公結婚後一年,打算生小孩。為了給孩子生活在一個舒適的環境裡面。也方便我們上班,我跟老公打算在市裡面買一套70來平米的兩房。
因為我們手頭上沒那麼多錢,跟大姑姐借了5萬塊,說好的兩年後還給她。大姑姐人很好也很爽快的借了。那天老公給大姑姐和姐夫寫了欠條。我們也把房子買了,我的兒子也出生了,一歲的時候婆婆帶,我們夫妻倆去上班了。平時比較節省,湊夠了5萬塊錢,就打算還給大姑姐了。
我讓她把銀行卡發給我,我直接給她打款。她一直說不著急,遲遲不肯給銀行卡。老公親自跟她說了幾次後,我們才把錢打到她卡上。有一天她跟姐夫氣沖衝上門,說怎麼只打了5萬塊錢,不是10萬塊嗎?我們都很疑惑說,我們當時就是借5萬塊的啊。姐夫拿出了借條背面備註:考慮我們是借他人的錢財,來轉借給李治(老公名字)存在高額利息,故兩年後還10萬塊。我們看到了差點想暈過去,我怪老公當時不是自己寫的嗎?怎麼背面會有這些字。老公說當時只是寫欠條,後來給姐夫了,這後面備註是他後來自己加上去的。我以為他當時只是簽自己名字,也沒好意思多看。誰知道竟然是這樣的結果,想錢想瘋了吧。
後來才知道姐夫賭錢輸了,在外面欠了十幾萬的債,才出此下策,我們的關係從此鬧僵,姐夫每幾天就上門鬧還錢,我們堅決不給,覺得這個根本沒有法律效率。
【看累了,開心一刻】
課堂上,一個男生指著同桌向老師報告:「老師,他玩手機遊戲。」老師寫字的手停了下來,問:「是嗎,玩了多久?」男生:「半個小時。」老師:「為什麼不早點報告呢?」男生:「因為他現在不讓我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