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足球,自然而然想到了20年前周星馳的《少林足球》,少林功夫加上足球,很有搞頭。
影片不僅被香港人熟知,在世界也有很大的影響力,2006年德國世界盃主辦方買下版權,在球場反復播放;
2008年,歐洲杯也買下版權播放,同時還被《時代周刊》評選為 「世界電影史上25部最佳體育電影」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劉德華還為電影演唱了主題曲《踢出個未來》和插曲《男兒志》,這也是兩人繼《群星會》後的再次合作。
01、籌拍三年才完成,前期無人投資卻創票房奇跡
1999年,早已憑借《賭聖》、《逃學威龍》、《喜劇之王》、《食神》等影片大火的周星馳,可以說是十足的票房保證。
此時的他,因一場足球比賽,產生了拍攝一部足球題材電影的想法,並以此致敬偶像李小龍。
當然了,周星馳在創作過程中,應該是 參考了元彪的《波牛》和張豐毅的《京都球俠》。
在創作出《少林足球》這個劇本的時候,滿懷信心的周星馳卻在拉投資的時候碰了壁。
當時,足球題材的影片很少,再加上那個時期香港電影行業慘淡,大多投資人不願在電影上浪費錢。
還有一種不可靠的說法,傳聞向華強曾揚言: 全香港誰要是給周星馳投資,就是他的敵人。
但這種說法可信度不高,畢竟向華強當年出席了《少林足球》的首映,接受采訪時還夸贊電影: 好看,題材特別,特技很好,把武功化作在運動上,我覺得很新鮮。
找了一圈投資人,最後「寰宇」的林小明解了困境,影片得以順利拍攝。
《少林足球》的上映,為慘淡的香港電影注入了一劑強心針,在香港狂收6073萬港幣,打破之前成龍的《警察故事4》票房紀錄。
《少林足球》成功救市,第二年的金像獎大獲全勝,周星馳成為金像獎史上唯一憑同一部電影、同時獲得最佳導演及最佳男主角的得獎者。
另外,那一年大會還增設了一個 「傑出青年導演獎」,也被周星馳摘得。
如果說哪一點比較遺憾的話,那就是影片未能在內地上映,有人說是國足的原因,其實和「少林寺」有關。
開拍階段, 少林寺覺得電影名字有損少林寺的名聲,於是要求其改名,而電影部門領導也考慮到涉及敏感的宗教問題,所以協商改成《功夫足球》。
但不知為何,影片在上映前,仍然以《少林足球》進行宣傳,領導自然不能接受,所以《少林足球》在內地被禁。
不僅如此,後來 周星馳和「寰宇」之間還產生了「巨額官司」,「寰宇」指責星爺獨吞了《少林足球》2000萬以上的副產品收益。(游戲軟體、漫畫等副產品)
而星爺這邊,反訴「寰宇」未按合約分賬,你來我往,雙方拉鋸了許久,最終這場官司,於2003年2月21日,以星爺反訴勝利而告終。
02、星爺巧用妙招,不花一分錢請來眾多群演
據了解,影片中最後一場足球對抗賽的拍攝場景,需要很多群演,才不至於讓球場顯得尷尬。
但是群演的費用花銷極大,極有可能超出預算,導致影片無法正常拍攝;而且即使不請群演,使用特效來實現這個效果,花銷也是極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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