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壞消息。
就在剛剛,據日媒報道,日本著名音樂人坂本龍一已於3月28日去世,在與咽喉癌、直腸癌纏鬥9年後,他終於還是耗盡了最後的力氣,享年71歲。
教授相當高產,還為不少經典電影《聖誕快樂,勞倫斯先生》《末代皇帝》《荒野獵人》等)配樂。
哪怕身在病中,他也不忘用音樂鼓勵彼時疫情下的大家。許知遠形容他,溫柔又自由。
他離開了,但又沒有。因為他還留下了音樂。
如果你今天才認識他,不妨從這首開始。
就著教授的鋼琴曲,我們開始今天的故事吧。
故事的主人公,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有點陌生。
她是香港電影里,一個特別的存在。
1983年,香港電影金像獎頒獎,影后爭奪激烈,鍾楚紅、張艾嘉、溫碧霞、馬斯晨,新人輩出,最終,大獎還是給了當年的大熱門——
《靚妹仔》的女主角林碧琪。
為什麼特別?
她對這個影后頭銜相當排斥。
甚至可以說。
她大概是唯一一個拿了影后,卻很不開心的演員。
然而,她非但沒有出席頒獎禮,甚至連轉播都拒絕觀看。
幾天之後,當有記者遇到她當時的男友弗烈,詢問得獎感受時,弗烈這麼轉述新晉影后的恐懼:
她現在連上街買東西都不敢
生怕被人認出
香港工商日報1983-8-2
到底是一部什麼樣的電影,能讓女主角如此擔驚受怕?
或許,我們得先從一場裸戲說起。
01
不堪回首:裸戲羅生門
很多年後,人們還是會為《靚妹仔》中的那場裸戲爭論不休。
那是在電影臨近結束時,離家出走從事色情行業的陳碧琪(林碧琪飾)偶遇了曾經棄她而去的男友Peter(麥德和飾),生存委屈和舊情重燃兩相交織下,兩人最後一次共度春宵。
然而讓人疑惑的是。
戲裡,半裸露的林碧琪一直處於眼神迷離的狀態,以至於這場裸戲給觀眾的感覺不是刺激,也不是美,而是有種說不出的奇異感。
仿佛不置可否地完成一項任務。
也仿佛是迷幻到失去了意識。
聯想起拍片過程中林碧琪一直以來「不配合」的態度,這樣的表現也就更讓人覺得撲朔迷離起來。
片方一直有著自己的說法——
譬如電影的編劇,兼戲劇指導文雋,不止一次在各種對談中聊起這場戲,並聲稱給了林碧琪足夠的保護。
比如那個林碧琪當著麥德和的面除衫的鏡頭。
據文雋說,當時拍攝的過程中,為保護林碧琪,甚至用膠帶遮住了麥德和的眼睛。
但更重要的。
是這場戲裡,林碧琪也極其配合。
怎麼會?
文雋說了一個「神神鬼鬼」的故事。
說是之前有一場夜戲,林碧琪跟隨一幫夥伴去墓地玩「神打」,別人表演,她就在旁邊看,誰知詭異的是,拍攝當夜她一直坐在一個墓碑上,恰巧來了月事,其後,便神奇地性格180度大反轉,變得乖乖聽話起來。
文雋《講呢啲 講嗰啲 Man's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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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可信嗎?當然不可信,於是許多猜測便冒了出來。
而其中最主流的,是——
逼迫。
也難怪別人會這麼想,電影的監製麥當雄,在「違規」方面可謂是「罪行累累」。
比如當年拍劇,《十大奇案》,為求真實,在半夜把一個道具屍體扔到正在行進的火車鐵軌上,嚇得司機緊急剎車,差點造成了脫軌事故。
比如後來拍片,《省港旗兵》,更過分,他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把男演員綁在車裡,然後用火燒車,拍攝男演員掙脫求生的真實反應……
所以逼迫一個沒有背景的新演員拍床戲,似乎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尤其是幾年後,有一部明顯隱射林碧琪事件的電影上映。
那便是邱禮濤的導演處女作《靚妹正傳》。
電影當然已不能完全重現事件的原貌,正如結尾所說,「戲已經拍完了,卻因為種種原因,很多戲都遭到刪改」,但如果你有留意影片的陣容,會發現,至少,電影還保留著部分的真實。
比如男主施偉然,也就是林碧琪的男友弗烈,彼時二人已成婚。
比如女配杜麗莎,施偉然的姐姐,也就是林碧琪的姑嫂。
以及客串beyond樂隊,也都是施偉然的好友。
可以這麼說,當一部影射電影,由那麼多當事人的親朋好友出演,甚至維基百科都寫上「女主角的授權自傳式衍生作品」的時候,也就相當於變相地「認定」了。
而電影中描述女主角拍裸戲,直接就說:
是被公司逼迫就範。
還記得《靚妹仔》上映前。
林碧琪接受記者採訪,談到未來計劃,說過這麼一句話:
不喜歡(拍戲)
再也不會拍了
為什麼?
她後來說,是因為電影中的一場裸戲給她留下了心理陰影。
以至於,不堪回首。
兩相對照,由此,你便很難不相信這其間存在著某些不為人知的秘密了。
陳年舊案已很難再查清什麼真相。
然而實際上。
林碧琪的身上,比「不堪回首」更轟動的,卻是「不肯告別」。
不是不忍告別,而是連告別的機會都不給你。
02
不肯告別:城寨出來者
在很多人眼裡,《靚妹仔》是個未成年少女墮落的故事,一個16歲少女如何從第一次給客人服務後嘔吐半天,到濃妝艷抹做色情架步內尋常事,是社會問題的揭露。
但我卻以為,電影最主要的,其實是在說家庭問題。
電影里的碧琪生於一個離異家庭,父親出去另組了家庭,還生了兒子,母親呢,則是養了個菲律賓鼓手,整天過著酒精麻痹的生活。
她去看爺爺,被父親的現任妻子嫌棄:
你怎麼又來了?
她回到家裡,被母親的男友動粗,要躲進自己的房裡。
以至於後來偷了東西被退學,母親知道了卻一句話不說,直等到她往家裡要錢才大發雷霆起來:
我是想看你騙我到什麼時候
仿佛一隻丟棄了臭水溝角落的破鞋,無人關心,人人嫌棄。
於是愛情。
便成了她的救命符。
於是色情場所。
便成了她的庇護所。
而現實中呢?
我們很難得知林碧琪一家的真實情況。
只知道她出生於九龍城寨,家中除卻父母,有兄妹五人,父親以修理家私為生。
無人重視到,15歲那年便退了學,表面上幫父親打理生意,但更多的時間,是四處遊蕩。
但一個細節是,母親一直希望她拍戲賺錢,但同時對她又不聞不問。
換句話說。
只要她能拿錢回來就好。
誇張到什麼程度呢?
1982年3月7日,《靚妹仔》最後一場戲拍完,從此林碧琪便離家出走,但直到一個多月後,父母才走進警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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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而報警的原因,則是收到了一封林碧琪要與他們斷絕關係的信。
大公報1982-6-18
損失了什麼,不言而喻。
要知道,那個時候的林碧琪被監製麥當雄誇讚為「詹姆斯迪恩和山口百惠的結合體」,被大導演李翰祥期許:
有人說《靚妹仔》里的林碧琪是中國的山口百惠,我說,總有一天,日本人會說山口百惠是日本的林碧琪。
李翰祥《三十年細說從頭》
妥妥的錢途無量。
而彼時她正與弗烈拍拖,母親自然強烈反對。
於是最終。
當年的7月7日,一場親生父母狀告女兒的官司開庭。
彼時林碧琪尚未成年,但已懷有身孕,於是父母控告,欲將其交由懲戒署看管。
家庭紛爭,竟鬧至此。
這件事裡,我們似乎看到了兩個林碧琪。
一個是「不近人情」的林碧琪,當父母反對她與弗烈交往而專注拍戲時,她便似乎不再給父母任何機會,於是失蹤,於是斷絕關係,連當面告別都不願意。
一個是「義無反顧」的林碧琪,對於愛情她異常「熱烈」,為了愛情,她可以拋棄家庭,可以放棄事業,幾乎可以認定,這就是個妥妥的「戀愛腦」了。
甚至後來《靚妹仔》第二主演溫碧霞也這麼解釋:
她是個戀愛大過天的人
但,輕飄飄的一句「戀愛腦」。
真的就可以總結一個人嗎?
03
不再猶豫:傳統奇女子
後來,林碧琪接受採訪時說了這麼一句話:
我很喜歡Fred,遇到他是我的幸運。認識他之前,我很幼稚,不知自己在做什麼,和從前的朋友在一起,我總是不開心又抽菸。認識他後,他教我許多,也改變了我很多,尤其快要做媽媽,更加不可以不會思想。
聽這語氣,平靜、淡然、安逸。
在講述林碧琪的傳奇時,我們總是會著眼於她的激烈,以至於很少會意識到,她要的其實並不多。
比如榮譽——
沒錯,電影拍攝完所有人都對她讚嘆不已,金像獎甚至給了影后的榮譽。
但正如前面所說,她不以為榮。
甚至還抗拒。
在生活面前,榮譽不值一提。
當年是溫碧霞代領的獎
比如金錢——
有一年,有片商遊說林碧琪復出,開價從60萬漲到了80萬。
她依然不為所動。
80萬是什麼概念?
當年最後的周潤發,賣座保證,但他的片酬不過將將百萬。
據說《秋天的童話》只拿了20萬的友情價片酬
比如地位——
有人會覺得林碧琪嫁弗烈是嫁入豪門,畢竟他有個出名的姐姐。
但你要知道。
杜麗莎也許出名,但一個非流行歌手的親戚,也許並不會有多高的社會地位。
更何況。
菲律賓人,在香港,從來都是低人一等的。
杜麗莎後來也參加了《歌手2017》
那她要的究竟是什麼?
不過一個可以容身的家庭,一個可以關心她的老公,僅此而已。
然而或許是家庭關係的緣故,也或許是過早進入到了這個社會,在她的整個世界中,這樣的關心從來沒有存在過。
在她的前二十年。
哪怕大紅大紫,哪怕鬧得滿城風雨,她的兄弟姐妹從未出來說過半句話,她以前認識的人也從來沒有發過一次聲。
唯一出現在她的新聞里的僅有她的父母,那還是因為打官司。
所以遇到弗烈。
可能這是她一生中第一個對她好,願意給她家庭的男人。
她於是義無反顧地奔赴而去,她不知道前路如何,但至少,可以逃離曾經的世界,並與之一刀兩斷。
換句話說。
是不是弗烈不重要,重要的是,有這麼一個人。
現在的人或許會問:那麼拍戲呢?
有人稱之為事業,所謂功成名就不是會有更多的選擇?
對她來說,這也不過是欺騙。
電影里有一場她文身的半裸戲。
如果你夠仔細就會發覺,這場戲裡,一連串的移動鏡頭間突然加入了一個胸部特寫的鏡頭。
這個鏡頭如此生硬,以至於讓人懷疑,如果不是後期補拍,那麼大機率就是一個裸替鏡頭了。
在當年,這樣的裸替可謂司空見慣,拳頭加枕頭的年代並未走得有多遠。
但對林碧琪來說。
她會在意,別人會覺得,那個胸部就是她自己的。
不過她又能怎樣呢?
李嘉欣為證明自己沒有整鼻子,尚能讓記者捏一把自證清白,林碧琪又如何證明那個胸不是她的胸呢?
有口難辯。
是的,林碧琪終究不是什麼烈女。
她和那個時代幾乎所有的女性一樣,終究是個普通人。
她有著極為傳統的價值觀。
她安於平淡,想為家庭添個男孩,希望就這樣安安穩穩過完一輩子。
就像我們大多數人。
不願在風雨里成為什麼英雄,也不願在浪頭上一呼百應。
只是想無驚無險地吃完一日三餐。
想蓬頭垢面的時候就可以蓬頭垢面。
僅此而已。
只是這樣的要求,對於有些人,也是過於「奢侈」了。
以至於你需要以決絕的姿態去爭取。
捨棄掉整個世界。
最後看一個對比吧。
對我來說,這算是一個有著些許安慰的結局。
2011年。
時隔多年後林碧琪再次出現在大眾面前。
這次是在一個慈善音樂會上。
雖然同樣對鏡頭「十分抗拒」,但稜角圓潤了許多,眼神也溫和了許多。
2011年《明報周刊》
而1982年的《靚妹仔》里。
無論何時何地,無論喜怒哀樂。
看她的眼神。
你認為的那些酷酷的外表下。
卻總是藏著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