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我要兩個孩子,街頭遇前夫他提出復婚,我笑著拉起他的手
超市與家只有幾百米的距離,沒有必要開車,兩個孩子在家呆了兩天,也該走走路了,於是我就帶他們出來了。兩個兒子長得很帥氣,而我現在也是光鮮靚麗,辣媽配萌娃,回頭率自然極高。可就在這短短的路上,我遇到了前夫,他要復婚。看他的樣子,他過得不好,可現在我們是陌生人,他過得好與不好都跟我沒有關係。

我拉著他的手放在孩子的頭上,我們雖然是陌生人了,但他還是孩子的父親,這一點是無法改變的。我現在過得很好,我現在只為了自己和孩子而活,我不想把全部心思再次放在那樣一個男人身上。我笑著拒絕,而他離開,背景有些落寞。輕嘆一口氣,我牽著孩子的手去了超市。我不想因為別人說「為了孩子,為了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這樣的話,我不想聽到,我現在過得很好,我有自己的原則。有原則的女人才會活得美麗,而我現在,活得就很漂亮。
女人要為自己而活,要對自己負責,要有自己的原則,堅持自己的底線,只有自己才是最可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