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人最看不得我父母受氣,我父母生我養我,為我提供了一切物質條件,卻要被婆家人看不起和往外趕嗎?我很愛我的老公,但我不能看到我家人受氣,如果我嫁的人是這樣的一家,我對這樣的家庭真的看不到希望。
我與老公王亮認識已經很多年了,我們兩個在高中時就是「死黨」,關係好到可以穿一條褲子,可是讀大學的時候,我們分開了,直到大學畢業,我們兩個再次遇到,他卻向我表白了。我很慌張,我拿他當哥們兒,他卻想讓我當老婆。我思考了三天,想到這樣也不錯,於是開始以戀人關係示人。
我爸媽很喜歡王亮,他的嘴巴很甜,他能很快的摸清我父母喜歡什麼,然後他就用我父母喜歡的東西討他們歡心。其實我結婚時,父母一直說要男方家買房子,可是不知道王亮怎麼把我爸媽哄住了,我媽決定出錢給我買陪嫁房。
我和王亮結婚了,在我們確定戀愛的第二年就結婚了。因為「死黨」加男友的關係,我們好到讓所人有羨慕的地步。結婚後不到半年,我就懷孕了,我生下一個兒子後,公婆就搬了進來,他們說要來照顧孫子,我能理解,於是同意了。
出了月子,我以為公婆會走,可是沒想到的是他們不但沒有走,還把小叔子一家接過來住了,婆婆對我說:「媳婦兒,你這房子太大了,太空曠了,沒有人氣兒,我把我家老二一家子接過來添添人氣兒。」
我很生氣,我跟老公說:「爸媽要來住,我不說什麼,可是你弟弟一家子來住,那就不行!我們要過自己的日子,可不能養活他們這一家人!」老公安慰我道說他立馬讓他們回去,可是他說歸說,一直沒有行動,我催了他好幾次,可是他還是敷衍著。
真正爆發是因為我媽的到來,在孩子百天的時候,我媽提前打好招呼說要帶孩子照百日照,她請了人來家裡給孩子照。可是公婆和小叔子看到我媽來以後,以為她要來家裡小住,一臉的不高興。當我媽抱起小外孫的時候,婆婆終於爆發了,她不讓我媽碰她的孫子,還趕我媽走。
我看到她這麼欺負我媽這可怎麼行?他們怎麼不明白自己的身份呢?這房子是我的陪嫁房,但這房子是我媽買的,我媽當時留了一個心眼,買房子寫了他們的名字,而老公及公婆一直以為是寫的我的名字。他們有一種思想,我是嫁到他們家的媳婦,我的東西就是他們家的,所以他們才可以這麼肆無忌憚。
我怎麼可以讓他們這樣欺負我媽?我很生氣地喝斥道:「這是我家,這房子是我們的房子,跟你們一點關係都沒有,要走你們走,你們可沒資格趕我媽走!」說完這句話,我就讓他們這一大家子都走人,他們還想賴著找我理論,我直接晃了晃手機,他們終於走了。
誰的房子誰做主,雖然我和老公關係很好,但我不能由著這家人欺負我媽。老公希望我可以道歉,可你們說,這事兒我做錯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