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妄圖覺得別人的東西就是自己的,想要什麼自己去掙,掙到自己手裡那才真正是自己的東西。
我叫許婷婷,家住縣城,我雖然是家裡的獨生女,但家裡情況並不太好。父親常年有病,而家裡主要的支出也是父親的藥費。我在縣城裡一家超市裡做收銀員,認識了我的老公王思帆,他是我們店裡的送貨員,為人風趣幽默,我們互留了聯繫方式,聯繫緊密,很快我們就戀愛了。他家裡是縣城邊上的農村,離我家不遠,老公下面有一個妹妹,父母均是務農。
我們結婚了,結婚的時候沒有彩禮也沒有陪嫁,因為兩家條件都不好,我們因為真心相愛而簡單的辦了婚禮。婚後三年,父親去世,同年,家裡房子拆遷,母親哭著帶我去買了房子。「閨女,媽給你買房子,你結婚的時候媽什麼都沒有給你,媽現在補上。」我哭了,不管什麼時候,父母的愛都是無私的。就這樣,媽在縣城裡給我買了房子,裝修好後,我和老公搬了進去。
剛搬進去不久,婆婆也搬了過來,她說她是老公的媽,老公現在有新房子住了,她理應跟著兒子。婆婆來了,我自然不能說什麼,只得安排她住下。她是老公的媽,老公有孝順的責任和義務,做為她的老婆,我有幫扶的義務。婆婆來了到也勤快,帶孩子做家務都很拿手。可沒想到的是,小姑子來了。她來的時候帶著一個很大的行李箱,我問她過來幹什麼,她說她離婚了,她要久住,等她再婚她自己會搬出去的。
聽到小姑子說的這些,我肯定不願意啊,這是我媽買給我的房子,婆婆來住就算了,小姑子來住算怎麼回事兒?我直接提出了反對意見,而小姑子臉色變得極其不好看,她說我這當嫂子的太小氣,一點都不顧及親情。一邊的婆婆自然是向著自己女兒的,她也幫腔,數落著我的不是。我把目光轉向了老公,我希望他可以站出來為我說話,可是他卻站了婆婆及小姑子這邊。
「老婆,我妹就住一段時間,她要再婚了就會搬到男方家裡去了,我是她哥,你是她嫂子,咱都是一家人,住住又又不會損失什麼。一家人真的沒有什麼可計較的。」婆婆也好,小姑子也好,她們說什麼我都不計較,可是老公,這個要和我過一輩子的男人都不講理了,我真的不能忍。我對老公說:「要麼她們搬走,要麼我們離婚,你自己選吧。」老公一點悔意都沒有,還在勸我,而我,真的準備離婚了。
不要妄圖去占別人的便宜,想要什麼,自己去爭取,別的東西永遠變不成你的,就認清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