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亦凡監獄生活如何,入獄半年申請寫書,劣跡藝人粉絲太離譜

文|愰北談娛
吳亦凡洗心革面要當作家了?
不久前,吳亦凡案件中的主要人物李恩開撕都美竹。
李恩稱自己將作為二審證人出面對質都美竹,強調都美竹是不當獲利而與吳亦凡發生關係。

昔日閨蜜如今針鋒相對,
李恩強調都美竹收了35萬的封口費,涉嫌詐騙。

這讓一眾網友紛紛占邊,諷刺都美竹。

而都美竹很快就發文回應闢謠,自己沒收到一分錢,李女士沒有資格作為證人出庭。

兩人針鋒對麥芒,大家再次聚焦於吳亦凡案件。
21年7月13日,都美竹實名舉報吳亦凡利用拍戲、搭戲等噱頭「選妃」,侵犯多名年輕女孩。
李恩稱自己是都美竹的姐姐,出來作證,並幫助都美竹收集證據,引發全民關注。
7月31日,吳亦凡被當做嫌疑人拘留在朝陽派出所。
22年11月25日,北京市朝陽法院公開宣判吳亦凡數罪併罰: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吳亦凡最後的掙扎也只能等二審終審了。
李恩與都美竹的微博對戰持續進行進行,而李恩能不能夠成為二審證人尚不可知。

李恩出證都美竹敲詐,如果坐實,都美竹恐怕要和吳亦凡待在同一處監獄了。
關於吳亦凡的犯罪事實,朝陽警方查清吳亦凡於20年11月至12月,趁著3名女性醉酒,與她們強行發生關係。
其實早在18年,吳亦凡就夥同他人組織2名女性聚眾淫亂。
無論李恩再怎麼辯護,吳亦凡侵犯5名女性的事實是洗不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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