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想讓離婚的女兒住在兒子家,兒媳婦:不好意思,我不伺候
大姑姐年齡不小了,38歲,兩年前離婚,離婚的時候鬧得很不愉快。原因是因為她參加一個同學會,跟男同學舊情復燃。
兩人背著前姐夫來往,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有一次約會被熟人看到了,人家把這事告訴了前姐夫。
前姐夫一問才知道大姑姐背叛了他一年多的時間,就鬧著要離婚,財產歸他,孩子也歸他。
大姑姐沒想過離婚,她說她只是被人騙了。前姐夫鐵了心離婚,把大姑姐送回娘家,又把這些醜事說了。
公公婆婆覺得沒臉,讓大姑姐答應離婚,一分財產都不要,以後也不用給孩子撫養費。在婆婆的哀求下,前姐夫答應大姑姐可以跟孩子來往。
大姑姐離婚後一直待在娘家,她呢,整天埋怨,也不出去上班賺錢,就靠父母養著。

她這個人本來就有懶,結婚後就在家帶孩子,沒出去上過一天班,都是前姐夫賺錢給她花的。
有一次,羅小青一家四口回婆婆家吃飯。在桌上,大姑姐喝了點紅酒又哭又笑,說自己非常可憐,父母這套房子以後要留給她,弟弟不能跟她搶。
婆婆說「你弟都買房了,他不會跟你搶的,以後我跟你爸這房子就留給你了,就算你再婚,那也是給你,你就放心吧。難道我們還能看著你受苦嗎?不過你也要改改脾氣,不能動不動就生氣,知道嗎?」
公公在一邊沒有說話,看那態度就是默認的。羅小青覺得這是公公婆婆還有大姑姐一起演的一場戲,演給她跟吳景行看的。真虛偽,讓人覺得噁心。
不過那是公公婆婆的房子,他們願意給誰就給誰,羅小青也干涉不了,她也不想管這些破事。人要靠自己,自己賺的錢才是自己的,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公公婆婆看羅小青兩口子不反對,他們也就放下了心,直說兄弟姐妹就是要友愛相處,就算父母不在了,也要這樣子。
婆婆一高興,就說「等以後鑫鑫跟桃桃考上大學了,奶奶都給大紅包。」

孩子才上小學,離大學遠著呢,說什麼大紅包,還不如不說。
大姑姐離婚後回了娘家,像個大小姐使喚人。躺在沙發上,叫人給她拿飲料,切水果。還不止,她吃完零食,讓人給她扔垃圾,明明垃圾桶就在不遠處。
她對羅小青也沒個稱呼,每次有什麼事都是「哎哎哎」地叫。別人家的大姑姐回到娘家,不說要討好弟媳婦,至少也給予基本的尊重,不喊小名也叫弟媳,要麼連名帶姓喊也行啊,可她倒好,「哎哎哎」地,起碼的素質休養都沒有。
所以,後來羅小青就不喜歡回婆家,大姑姐事太多了。加上大姑姐回來了,婆婆也沒什麼空想兒子孫子孫女了。漸漸地,他們就很少回婆家了,雖然離得也不是特別遠。
雖然少回婆家了,但婆婆家發生什麼事,羅小青知道的也不少。婆家有點什麼事,婆婆不是打電話就是上門來說,大部分是抱怨,事情都與大姑姐有關。
大姑姐不是跟婆婆吵架就是跟公公吵架,嫌棄這個嫌棄那個,這個不好吃那個不對味。要換四件套,兩百多的看不上,非要買一千多的。買手機不到一年就膩味了,非要換新的,三四千的看不上,買八九千上萬的……時間長了,溺愛她的父母也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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