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麼你把婚前房子賣了給我媽看病,要麼咱倆離婚」妻子:馬上離
劉敏婆家的意思就是他們家已經買房子了,沒有多餘的錢拿來湊彩禮。丈夫的意思也是讓劉敏別計較這麼多,還有三金什麼的以後都會買給她。
「他一個月一萬多塊的工資就算還了房貸每個月也能剩下三四千幾年下來也能存個幾萬塊錢吧。再說三金買個普通樣式的也就是三萬多他兩個多月的工資還不夠嗎?你得好好審審他。別當了冤大頭。」
劉敏的表姐比較理性,讓妹妹問清楚一點。

劉敏的丈夫表示:
「當初自己買婚房時把家裡的所有存款都拿來還是不夠,後來是父母借的錢。現在眼看著弟弟也要結婚娶媳婦,他就把自己的錢每個月留五千給家裡轉過去了。」
劉敏沒有多想,反而覺得自己老公是一個有擔當孝順的人。
結婚的時候劉敏的父母給她的陪嫁是家裡拆遷獲得的一套房子,面積不大八十多平。她自己的弟弟有兩套,並不介意給自己姐姐一套。
然後劉敏發現自從結婚後。婆家人開始明里暗裡地打聽自己的陪嫁房。
婆婆還說,當初大兒子結婚她們給買房了,現在小兒子說老婆人家一聽表示也要買房。可家裡現在拿不出這麼多錢。反正都是一家人,乾脆就把那個房子讓給小叔子住吧。

劉敏被婆婆的厚臉驚呆了,房子是她的底線她不可能讓步,拒絕完婆婆後劉敏和丈夫說婆婆的想法太自私了。
可丈夫卻直接站在母親那邊數落劉敏;「我和我弟是親兄弟,我這個當哥哥的結婚都買房了,怎麼都要一視同二。再說了都是一家人,你的房子不就是我的嗎,讓自己親弟弟住大哥的房子。這不是應該的嗎?」
劉敏被丈夫的理所當然給氣地想撓他,哪有這種說法擺明了是貪圖女方家的嫁妝。
再說了,她也發現了平日裡看起來比較穩當老實的丈夫,一旦涉嫌他家裡人就會變得特別自私,別管有理沒理他的心指定偏向自己家。從來都不考慮劉敏的感受。

結婚第一年兩個人的工資一直都是兩個人包管的,當初劉敏問了丈夫每個月的五千要給多久,當時他老公回答她大概再給一年就可以了。
第二年的時候劉敏想著給家裡添一個大件她手頭上錢不夠,加上婚後就沒見過老公工資卡想看看有多少錢。結果拿來一看也就剩下三四千。
「雖然說我父母不需要我的錢了,可我弟弟每個月還房貸加上養孩子不容易我當哥的不能坐視不理,權當幫幫他,每個月給他六千塊錢。」劉敏聽的心都碎了,這麼大的事都不和她商量,這家裡的開銷平日裡丈夫也負責一部分,一直都沒讓她發現端倪。
她鬧也鬧了,丈夫還是堅決不同意收回每個月給弟弟的錢,劉敏死心了,也不想和他糾纏了,偏偏丈夫覺得是自己吃定劉敏了,她不敢離婚。
前段時間,劉敏的婆婆生了病,需要十萬多的治療費。劉敏的老公和小叔子不想再借錢背負外債,劉敏的老公讓弟弟別操心,他來想辦法。
「我媽生病需要十多萬的治療費,我們一時間掏不出這麼多錢,要不然你把房子賣了給我媽治病。」
劉敏被丈夫的無恥驚呆了,十多萬的治療費兩家平攤也就五萬,憑什麼讓我賣房子?
我弟經濟條件不好,我不讓他出錢了,咱們自己掏。劉敏直接拒絕了,丈夫看她堅持,就放下狠話「要麼賣房子掏錢,要麼咱倆離婚。」
他覺得劉敏會為了自己妥協,卻不想劉敏接茬:走,馬上離,這樣算計的日子我是一天都過不下去了。

我的一個朋友說過,在婚姻里最不能做一件事就是:忍。太過於忍氣吞聲就會給對方一種錯覺,讓別人覺得你很好欺負,也容易妥協。這樣帶來的結果就是一次一次的變本加厲,直到把自己忍出毛病。
在婚姻里,最重要的就是相互尊重,當你發現對方做了不能接受的事之後,應該及時表明自己的立場。如果對方一而再,再而三的去觸犯。這樣的婚姻就沒有維持的必要,因為對方壓根不懂得尊重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