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年不到,日子就過不下去了:我當初應該要彩禮的
戀愛以後,阿文對堂姐更是寵愛有加,從小缺少疼愛的堂姐非常享受被阿文照顧著,不到半年他們就同居在了一起。同居沒多久二人就商量著結婚。
但是按照習俗來說,二人結婚自然少不了彩禮之事,伯父母嫌棄堂姐沒能釣個金龜婿,就沖阿文獅子大張口要了12萬彩禮,對於家境一般的阿文來說,這筆錢無疑是天文數字,一時陷入了僵局。
最後堂姐打破僵局,不顧伯父母的責罵選擇不要任何彩禮,為此不惜與伯父母反目成仇,鬧到斷絕關係的地步,當時阿文一家非常感動,而且阿文還發誓一定要讓堂姐過上好日子。
伯父母對於堂姐的做法非常生氣,所以沒有給她準備一點嫁妝。結婚那天,男方來了一輛車把堂姐拉走,然後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儀式,就算作正式結婚了。

結婚以後,堂姐心想丈夫一家肯定會念著她這份情義,可事實卻不是這樣,婚後的生活完全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堂姐嫁過去之後就被公婆使喚做著家務,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回來還要忙活一家人的晚餐,稍慢一些就會遭到公婆的催促。
丈夫阿文也完全變了樣,不再像以前那樣寵愛自己,下班回家就窩在沙發上玩手機,而且對堂姐還指手畫腳,在結婚的3年里,堂姐徹底成為了婆家的「老媽子」。
後來,堂姐徹底看清了婆家人的嘴臉,她覺得這樣的日子再過下去只會更痛苦,所以她當機立斷選擇了離婚了,她離婚後不敢回去找伯父母,只好來我這裡暫住幾天,她見到我說得最多的話就是:「我當初應該要彩禮的,如果要了彩禮,他們就不敢這樣欺負我」。
當時聽到這番話我並沒有真正明白,直到聽到類似的事情越來越多,我才逐漸明白這句話的深意。

很多人對於彩禮更多地是嗤之以鼻,甚至有取締彩禮之說,但是在我看來,彩禮不單單是一種對新人的祝福寓意,更深地是這份彩禮背後,男方的那份願意之心。
男方願意拿出足夠的彩禮來證明自己對女方的尊重和認可,彩禮也標誌著男方對婚姻的喜悅的期待,也許有彩禮的婚姻不一定幸福,但是沒有彩禮的婚姻肯定不會幸福。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彩禮更像是一種體面,男方拿出了足夠的彩禮,表明了足夠的誠意,給了女方足夠的體面,那麼女方自然投桃報李,給予同等的回饋,這樣的婚姻才是良緣的締結,這樣的婚姻才會走得更遠。

人生沒有後悔藥,但願他人的經歷,能夠成為我們人生道路上的指示燈,可以讓我們看得更清,走得更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