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讓爺爺奶奶幫帶?還是找保姆照顧?」我希望父母能自己帶

那兩年,他們的生活非常辛苦,丈夫的薪水勉強支持一家人的開支,後來孩子3歲的時候,孩子的奶奶過來幫忙照顧,小強的這個朋友才重新步入職場,身邊的親戚問她這樣做不後悔嗎,她肯定地說:「沒什麼後悔的,既然我生下了他,我就有責任和義務照顧他」。對於朋友的這個做法,小強能夠理解她的目的。據表明,如果孩子在嬰幼期沒有建立強烈和安全的依戀關係,那麼孩子的一生都將缺乏與他人建立深入而親密的人際關係的能力,研究還表明,如果父母能夠在孩子身邊陪伴到3歲左右,這時他們內心的依戀關係已經初步建立,他們能夠有自主的判斷意識,不會因為父母的厲害而覺得沒有安全感。

在文章的最後,小強勸告各位年輕的父母,寧願讓孩子的生活條件苦一點,也不要讓他們的精神變得貧瘠,對於孩子而言,精神富裕才是他們永遠的財富,也希望各位父母,能夠在陪伴和工作面前選擇陪伴,工作沒了可以再找,但是孩子的每一個時期都非常珍貴,錯過了就真的錯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