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的母親,之所以對陳曦態度這麼好,完全是因為知道陳曦脾氣溫和,比較好拿捏。再上陳曦娘家條件不錯,以後肯定會幫襯自己的女婿。簡單來說,知道自己家高攀了,在沒有結婚,一切塵埃落定的時候,自然不會端架子。陳曦堅持,娘家爸媽最終拗不過女兒,這門婚事,在沒要彩禮,卻給了嫁妝,一切婚禮開銷都是女方娘家來承擔的前提下,成了。
照理說,知道自己高攀了,又有了孝順有加的兒媳婦和知進退的親家。李華母親這個婆婆,應該好好過日子,就和當初自己天天念叨,放手讓兒子和兒媳婦過自己的小日子一樣,不要管小兩口的事情。但她沒有,最後也是因為她的各種搞事,搞砸了兒子的婚姻。
對於和婆婆同住一個屋檐下這件事情,陳曦並沒有排斥心理,因為她堅信婆婆好相處,自己和婆婆不會產生婆媳矛盾。但很快,她就意識到自己天真了。陳曦在婚前就知道李華的工資卡在婆婆手裡,婆婆在婚前也和她提過這件事,還信誓旦旦,說:「閨女啊,結婚後,我兒子的工資卡就交給你。」
當時陳曦還不止一次拿這句話來堵娘家父母的嘴,陳曦認為,父母拿著成年子女工資卡的事情,雖說不太好。但婆婆能說出來,還保證婚後就給兒媳婦,足以證明這個婆婆好相處。當初拿兒子的工資卡,只是擔心兒子亂花錢,不是為了什麼掌控慾望。娘家媽媽當時笑著說:「現在開心太早了,等她真的還給你們了再說。」
陳曦當時不置可否,覺得媽媽為了阻止這門婚事,啥都往壞處想。但很不幸,被媽媽說中了。結婚後,陳曦壓根就沒拿到老公的工資卡。而且婆婆說兒媳婦進門了,家裡都交給兒媳婦來管。結果是婆婆各種使喚,陳曦各種花錢。換一句話來說,陳曦開始管家了,但家裡的一切開銷也都成了她的責任。
陳曦雖說工資不算低,也確實能承擔這些開銷,但家庭是夫妻兩個人一起撐起來的,如果什麼都讓陳曦承擔,那李華是要幹嘛呢?說來也可笑,因為剛結婚,加上陳曦性子溫和,所以即使心中不滿,但陳曦依然選擇了隱忍。但婆婆很快得寸進尺了,原先李華和婚前一樣,雖說工資卡在婆婆手裡,但每月還能有1千元。
雖說李華自己也要用掉不少,幾乎也沒多少花在這個家裡面,但聊勝於無。可婚後半年,陳曦發現連這個1千元,婆婆都不給李華了,而是讓李華伸手問陳曦要生活費。婆婆對陳曦說:「我可是為你好,這是鍛鍊你。」陳曦氣笑了,她做夢都沒想到,婚前和婚後,變臉的不僅有老公,還有婆婆。
她和李華抱怨,希望李華來解決這些問題,李華不是和稀泥,就是說陳曦太計較。她和婆婆委婉表示,不能只用自己的工資來養家,而李華的工資卻沒在小家庭手裡存著。但婆婆依然笑著說這是鍛鍊,是十年媳婦熬成婆的必經階段。而且還因為陳曦的不滿,開始在日常生活中故意使壞。
不是嫌棄陳曦沒洗乾淨衣服,就是嫌棄飯菜不合胃口,說陳曦怎麼連女人擅長的家務活都不會。最離譜的是她拿陳曦給的買菜的錢,給自己買衣服,買營養品。不是說婆婆作為長輩,就不能買衣服,吃一點好的東西了。只是你只用兒媳婦的錢,那就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而不是拿著買菜的錢,去買實際情況暫時消費不起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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