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思琪,我從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因為父親是個孤兒,18歲就出來打拚,干過苦力活,也當過學徒,後來自己干起了小買賣,經過幾年的努力漸漸穩定了下來,這時父親已經快30歲了,適齡的單身姑娘早就沒有了,或許是父母的緣分到了吧,他們在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了,就這樣母親不顧姥爺的反對,硬是嫁給了比她大5歲的父親。他們結婚的第二年我就出生了,對於而立之年的父親來說,我的出生讓他體會了初為人父的喜悅,可是母親生我的時候,發生了意外,失去了生育能力,所以父母對我非常寵愛,可以用言聽計從來形容,我慢慢也養成了「大小姐脾氣」。
我聽從父母建議考上了本地的醫科大學,學了護理專業,因為從小就是嬌生慣養,而且家境也算優渥,所以我對於穿衣打扮情有獨鍾,我基本上每周都會拉著同學去逛商場,然後回來的時候起碼會買兩套衣服和一些化妝品,我雖然相貌不是特別美,但是通過精心的裝扮,我在美女如雲的班裡仍然是排在前列,所以也會有很多追求者。但沒有一個讓我看著順眼的,但是對於他們的殷勤,我卻是來者不拒,就當是在用免費的勞動力。
在當年的迎新元旦聯歡會上,我跟舍友聯合奉獻了一場美輪美奐的舞蹈,贏得熱烈的掌聲,晚會的最後一個節目竟然是書法表演,一聽名字我們就頓時失去了興趣,但是又不能提前離席,我們只好認命,可是當表演開始時,我被深深地吸引了,我覺得那個男生非常有氣質,雖然長得沒有那麼帥氣,但是看他的表演卻讓我有種莫名的衝動,當他表演之後,只響起了稀稀疏疏的掌聲。晚會結束以後,我主動要了他的聯繫方式,他叫王衡,跟我是同屆。
從那以後,我多次主動約他出來,可是總被他婉言拒絕,後來我只能變換方式地跟他進行偶遇,然後和他搭訕,我還偷偷給他送過早餐,為他買過禮物,可是他總是一副高冷的樣子,他越是這樣越激起了我的好勝心,我足足追了他半年,最後他才答應做我的男朋友,但不得不說,男友是個外冷內熱型的暖男,我們戀愛以後,他開始變得非常體貼,不僅把之前我對他做過的事兒統統做了一遍,而且比我做的還要好,每天被他的溫暖包圍著,我覺得自己就是最幸福的女人,雖然我是那種嬌生慣養的女生,但並不代表我是隨便的女孩,所以大學5年,我們最多也就偶爾在酒店溫存,但從來沒有突破最後一步。
大學畢業後,父母本來給我安排了工作,可是男友卻決定去北京發展,我為了愛情,毫不猶豫地選擇追隨他來到北京,這個決定讓父母有些惱火,所以父親決定不給我生活費,我們來到北京以後,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租房,為了省錢,我跟男友住在了一起,但是男友睡在沙發,我睡在臥室,可是我們同居不到3個月,男友竟然主動提出分手,而且態度非常堅決,我當時傷心極了,我追問他分手的原因。
他對我說:「思琪,我是愛你的,但是我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你,我們同居以來,你從來沒有做過家務,這我能接受,但是你連你自己的衣服你都不知道整理,衣服穿完就扔在地上,也不主動房子收納盒裡,而且用完的化妝品,你也隨便亂扔,而且每次你總是用摳完腳的手拿薯片給我吃,每次都不分場合的剪指甲,搞得指甲經常蹦到飯菜上,還有很多,我真的受夠了,所以我們分手吧」。聽完男友的話,我停止了抽泣,因為他說的是事實。現在我已經分開3個月了,可是我真的愛他,大家說我應該怎麼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