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爺爺獨自把我養大,老宅被占獲賠20萬時,他卻讓我把錢給叔叔
我叫吳崢,來自河北的一個窮鄉村,雖然日子過得比較艱苦,但是一家人生活也比較充實,可是在我10歲那年,父母進山弄點山貨想換點錢,卻在回來的路上遇到了塌方,父母當場去世,我從幸福的三口之家瞬間變成了孤兒,父母的喪事在叔叔嬸嬸的協助下料理地,料理完父母的喪事,爺爺希望我能跟著叔叔嬸嬸生活,可是遭到嬸嬸的拒絕,畢竟對於本就貧窮的叔叔來說,多我一個孩子,家裡的負擔會更重,最後沒有辦法,我只好跟著爺爺生活,叔叔看我跟爺爺的生活並不好過,他也會偷偷給爺爺錢,但是被嬸嬸發現後,免不了被狠狠罵一頓。

在爺爺的照顧以及叔叔的接濟下我慢慢長大了,在我16歲那年,我告訴爺爺自己想去城裡闖闖,爺爺雖然心疼,可是也沒有辦法,他就找叔叔要了200元,留給我當生活費,帶著這200塊錢我來到了城裡,因為我的年齡不夠,所以只能到一些個體商戶那裡幹活,我最開始是當刷碗工,然後給廚師做過學徒,後來慢慢做了服務員,當我掙了錢之後,也會時常給爺爺寄一些,畢竟他一個人在農村並沒有什麼生活來源。
眨眼間,我在城裡待了8年,也從最初的服務員干到了大堂經理的位置,而且還在城裡按揭了一套房子,本來想接爺爺過來享福,但是他說自己老了,就想守著老宅子過活,後來經人介紹我認識了青青,她雖然長得不算很好看,但是性格溫和,而且知道心疼人,不到半年,我跟青青決定結婚,可是遭到了她父母的反對,畢竟我是一個無父無母的窮小子,儘管有套房,可是仍舊是窮人,但是青青一直堅持跟我在一起,最後岳父母只得妥協,但是我必須答應做上門女婿,起初我當然不願意,但是岳父說可以允許有個孩子跟我的姓氏,就這樣我成了「上門女婿」。

結婚以後,我拿出自己的存款加上岳父母的幫忙,我跟妻子盤了一家店面,畢竟我在酒店做過大堂經理,所以也學得一定的經濟能力,剛起步的時候非常困難,經常3天都沒有一個客人,但是我跟妻子一直堅持了下來,後來生意慢慢好了起來,我們的房子也換了一個更大一點地,這期間我帶著妻子和兒子也回家看望爺爺,他不願意搬到城裡來住,他說自己都快90歲的人了,說不定哪天就死了,他想守著這塊地,我也不能勉強他。

結婚的第5年,爺爺託人給我捎信說,村裡要蓋一個電網,我們家的宅子要被占用,給了20萬賠償款,雖然這筆錢對於現在的我來說不算很多,但好在是筆收入,當我拿到這筆錢以後,爺爺拉著我的手說:「崢子,我知道你這些年日子過得好了,但是我希望你能記得當年你叔他幫過你,做人可千萬不敢忘本,現在你嬸嬸生病住院,急需錢做手術,如果可以的話,爺爺希望你能幫一下你叔,他們的日子過得並不好」。聽完爺爺的話,我雖然恨當年嬸嬸的無情,但是叔叔確實在我困難的時候幫過我,不管於情於理我都應該拉叔叔一把。我跟妻子商量之後,就把這筆賠償款,一共20萬全部給了叔叔,如今已經95歲高齡的爺爺被嬸嬸接回家安度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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