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的語氣有些衝動,這名記者還是無法接受。
事情發生後不久,就成了著名的「口香糖事件」,該事件幾經發酵,也成為了2000年十大娛樂熱點事件之一。
再後來舉辦的金鷹節答謝禮上,媒體記者舊事重提,王志文也與三十家媒體記者展開了一場唇槍舌戰,他們討論的核心話題是「藝人是不是媒體捧紅的」。
獨自面對三十家媒體,王志文也一如往常,他覺得自己能夠做出成績完全是因為自己足夠認真努力被觀眾看在了眼裡,作為一名演員,他更喜歡通過作品來讓觀眾了解自己,至於所謂的媒體了解,他從來不屑,也不在乎。
經此一役,王志文成為了媒體公認的「最難搞的藝人」之一,哪怕是跟藝人姜文相比,都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姜文頂多不配合回答,王志文則是動不動就會跟記者干一架。其實跟王志文干仗的又豈止是記者,他還敢跟影視劇的投資方和導演對著干。
2002年,電影《芬妮的微笑》開拍,王志文被電影選材吸引參與拍攝,但對該電影的劇本卻十分不滿意。
2003年,恰逢電影首映禮,有媒體記者採訪王志文對該電影的期待和看法,尋常演員即使心裡不滿也會客套地誇獎幾句,但王志文卻連表面功夫都不做,反而是鉚足了勁的向電影「開炮」。
比如籌備時間太短啦、劇情不足啦、編劇不合理脫離事實等問題,其實上述的意見他也同導演和製片商量過,但他的意見卻被駁回了。
或許是聽了王志文對電影的主觀評價,一千多萬投資的電影最後只拿下了一百多萬的票房。
製片方以「違約」為由將王志文告上法庭索賠25萬,法院審理之後宣告王志文的罪名不成立並宣判無罪。
王志文本以為這件事情總該告一段落,但誰知他居然憑藉該片一舉拿下了莫斯科電影節影帝,王志文拒絕拿獎,還直言評委眼瞎了。
與多數混跡娛樂圈的藝人相比,王志文明顯不是八面玲瓏的演員,他渾身帶刺、滿是稜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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