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吳秀芝,今年50有餘,當年老伴兒為了改善家裡的生活條件,下班以後還去找兼職干,時間一長,老伴兒一直沒有休息好,在工作中發生了意外,還沒來得及送到醫院就已經去世了,因為主要責任在老伴兒,所以工廠並沒有給予多少賠償,只是象徵性地給了10萬塊錢,老伴兒去世的時候,兒子才10歲,當時家人勸我改嫁,可是我擔心兒子受委屈,就斷了改嫁的念頭,我利用老伴兒的賠償金開了一個小超市,就靠著這個小超市,我把兒子拉扯長大,並且供他上了大學。
後來,我們住的地方趕上了城區規劃,我們分得了一套房還有50萬的拆遷款,這下日子也富裕起來,兒子大學畢業以後選擇了回來工作,但是他的工作一直沒有穩定下來,一份工作干不過半年,他就覺得工作不好,而且同事不好相處,老闆還摳門,他以各種理由辭掉了工作,每次他回家的時候,我就回數落他,但是他哪裡聽得進去,後來他到了適婚的年齡,我就託人幫他說了一門親事兒,雖然老伴兒去世的早,但是靠著拆遷,我們的家庭條件並不差,所以親事很快也就定了下來。
他們結婚以後,兒子的心也逐漸定了下來,找了一份穩定的工作,而且兒媳也比較孝順我,只是他們的夫妻感情有時候不太好,總是會莫名其妙地吵架,我不能說兒媳的不是,所以每次我只好逮著兒子數落一通,日子這樣平穩了過著,可唯一讓我心裡不高興地就是兒媳的肚子一直沒有動靜,看著同齡人都抱上孫子/女了,我心裡非常著急,我不止一次地催過他們,可都被兒子回絕了,為此兒子還跟我大吵了一架,從那以後,我也不敢再催他們了,心想著隨他們去吧。
直到結婚的第3年,兒媳告訴我她懷孕了,我當時非常高興,令我吃驚地是,兒子竟然要離婚,還罵兒媳不守婦道,這讓我弄得有點懵,這時兒子從裡屋拿出來一張化驗單,上面說兒子患有無精症,是根本不可能讓兒媳懷孕的,現在兒媳卻懷孕了,明顯是兒媳背著兒子在外面有人了,我一時無法接受兒子患有不育症的事實,愣在了原地,這時兒子跟兒媳開始爭吵起來,兒媳說:「你得了這個病,但是我不想一輩子失去做母親的權利,我有什麼錯,是你自己沒有能耐,如果你不是得這個病,我怎麼會想著其他男人」,一時間兒媳的話讓兒子無法反駁,兒子憋的臉紅,最後兒子惡狠狠地說:「那我們離婚吧」。兒媳也不甘示弱地回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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