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為了小舅子,把彩禮從8萬漲到15萬,婚禮那天,我沖她下跪
彩禮

關於「彩禮」,百度百科給的解釋是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其實,追根溯源,要彩禮的本質源於男權,在古代,權利對應義務,在男權社會,男人有權決定女人的命運,而彩禮就是他的義務,或者說是行駛權力的代價,可是在現代,這種「要彩禮」卻演變成了負擔,攀比的代名詞,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我叫元寶,我跟老婆雖然是大學同學,大學兩年來,我們的交集寥寥無幾,因為她是那種微胖的女生,而我喜歡苗條的女生,可是等到大三的時候,因為實習的緣故,我跟她接觸的時間久了,發現她除了稍微胖一點以外,其他方面都非常符合我對另一半的要求,就這樣一來二去中,我們在實習前確定了戀愛關係。我們確定關係之後,我們決定把之前沒有做過的情侶間的事兒做了一遍,她會給我織圍巾,陪我一起去上大課,還會拉著我去拍大頭貼,我騎自行車帶她去兜風,帶她去看電影......
岳母的幸福生活

畢業後,我們決定留在這座城市進行打拚屬於我們的未來,起初,我們兩個人住在一個15平米的出租屋裡,冬天的時候,沒有地暖,我都是先把被窩暖熱,然後再讓她躺裡面,後來,家裡一直催著我們結婚,其實我們家的生活條件還不錯,爸媽做著小生意,早早就買了房,而且還答應在我結婚的時候,給我們買一輛車,用我媽的話說,家裡什麼都不缺,就缺個兒媳婦。而老婆則是來自農村,家裡還有一個弟弟,生活條件比較一般。
去年過年的時候,我跟著老婆來到了她家,岳父母聽完我家的條件,滿心歡喜,還催著讓我們早點結婚。過完年,按照我們那的習俗,需要兩家父母坐在一起商量彩禮的事兒,一般我們那出彩禮都是6萬6 ,但是我媽一方面考慮到親家的家庭條件,還有就是比較好面子,就一口許了8萬,當時岳父母也同意了,兩家就開始籌備婚禮,我媽忙著訂酒店,發喜帖。
岳母的幸福生活

眼瞅著到結婚的日子了,岳母卻打來電話說,8萬的彩禮太少了,要多加點,岳母說她辛辛苦苦把女兒養大,我們花8萬就娶走了,太便宜我們了,我媽想著那就湊個整給10萬,可是岳母還是不願意,張口就要15萬,少一分都不行,我媽也非常生氣,但是酒店定好了,喜帖也發出去了,如果不辦婚禮,多丟人呀,最後沒有辦法,我媽找小姨接了5萬,一共15萬彩禮,我跟妻子總算完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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