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10多萬,把之前欠親戚們的那些錢還了,還有女兒的那5萬,雖然她說不要我還,但我還是給她了。就因為這,兒子和兒媳好幾個月沒給我打電話。
這些年兒子和女兒的表現我都看在眼裡,我和老伴曾經把所有的錢都給了兒子,甚至連女兒的彩禮錢,甚至不讓女兒去上大學……
我忽然覺著挺對不起女兒的,還好她自己爭氣,生活得很幸福。
村裡安置了拆遷款之後,就要求我們搬走,接下來我又面臨著去哪裡住的問題。兒子兒媳哪裡我肯定是去不了,因為這次拆遷款,他們都不搭理我了。
還好,我想女兒不會不管我的。我簡單收拾了行李就奔著女兒家去了。女兒聽我說完之後,倒是沒說什麼,她說先讓我安心住下來。
但是第二天,女婿不願意了。那天我們娘仨坐在女兒的客廳,一向對我畢恭畢敬的女婿跟我說:媽,您來我們家小住,我們歡迎。但是您要是打算一直住下去,在我們家養老,有些話我們還是要說開了。
首先,您有兒子,其次您現在身體也很好,才67歲,還不到養老的時候,完全有照顧自己的能力。當年,您把我們的彩禮一分也沒給我們,都給弟弟置辦了房子,買了車。這幾年也一直是幫弟弟家帶孩子。
內容未完,請點擊「第2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