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制多年,大姑姐婚姻出問題,婆婆要求她讓出房子,她:「行!」
妙妙今年32歲,和丈夫結婚也有6個年頭了,起初她和丈夫談戀愛那會兒,婆婆就特別反對兩個人在一起,因為兩家條件相差懸殊。妙妙家是鄉下的,父母也是農民,家裡還有個弟弟,基本上都是靠妙妙打錢回家才能勉強維持生活;但丈夫不一樣,他是城裡人,父母也是事業單位的,不說工資多少,他們將來退休後都是有退休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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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的妙妙,一個月工資加起來大概有1萬5,但在婆婆眼裡,這些根本算不上什麼,因為自家兒子是個博士,一畢業就是公司主管,拿著3萬的月薪,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因此,當妙妙第一次被帶回家見父母的時候,婆婆就看不起她,指責她為了錢不擇手段,勾引了自己的兒子,為的就是高攀自己家。婆婆讓妙妙不要自不量力地糾纏自己的兒子,說他應該娶一個有錢人家的姑娘,這樣才叫門當戶對,和她在一起就只能叫做浪費時間,就在妙妙不知道怎麼辦的時候,還是丈夫解了圍。丈夫否認了婆婆的觀點,表示都什麼年代了,根本就不用講究門當戶對,他堅持選擇妙妙,說不管她的家境怎麼樣,都要和她在一起,他還說夫妻之間就該是這樣的,兩個人實力相當會吵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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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不斷阻撓,多次無事生非,經歷了不少挫折,妙妙最終還是和丈夫結了婚,但婚後,婆婆卻提出讓小兩口實行AA制,說自己思來想去,只有各花各的錢,才能避免妙妙貪圖自家的錢。婆婆的話一出口,妙妙就覺得挺難受的,什麼叫自己總花老公的錢,她也有工資啊,即便打回家裡,也只是用自己的工資,但畢竟才結婚,而且妙妙也不想反駁,難道要說自己就是想花老公的錢嗎?妙妙是個要強的人,所以就同意了AA制,但花錢是分開了,妙妙就會拉上丈夫一起做家務,理由是貫徹AA制,老公倒是接受了;但婆婆卻不高興了,她覺得做家務就該是女人的事情,但妙妙可不理她,堅持要老公分擔家務。如今,妙妙和老公結婚已經6年了,但由於夫妻倆實行AA制,所以就一直沒要孩子,雖然婆婆天天催,但妙妙就是不願意生,畢竟都AA了,那如果要孩子的話,夫妻倆應該怎麼分攤,自己的十月懷胎之苦、生產之痛又該怎麼算呢?就這樣,小兩口一直沒要孩子,畢竟現在這種情況也還算不錯,妙妙不花老公一分錢,家務也是一起做,大概兩人不實行AA制了,就會要孩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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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妙妙的弟弟參加了工作,家裡慢慢也就不需要她的幫助了,半年前,妙妙就給自己供了一套房子,小小的一室一廳,只寫了自己一個人的名字,婆婆知道以後就不太高興了,但妙妙表示,自己沒花老公一分錢,婆婆沒資格管,於是她也沒再多說什麼。妙妙有個大姑姐,當初她的老公是婆婆找的,說那個男的特別好,只要女兒嫁過去,一輩子都不用吃苦,的確,大姑姐剛嫁過去那會兒,小日子過得很滋潤,也成了婆婆嘲諷妙妙的資本。但近兩年,這位姐夫染上了賭癮,把家都給輸沒了,大姑姐就淪落到獨身帶著孩子在外面租房,看著女兒的日子這麼難過,婆婆就三番五次地想把她接回家來,但家裡已經沒有房了,婆婆就把主意打到了妙妙的房子上。於是,妙妙收穫了進這個家門以來的第一個好臉色,婆婆和她打商量:「妙妙啊,你看你大姑姐現在帶著孩子租房,壓力確實大,都是一家人,就讓她先搬進去住著,等你要房子了,再讓她們娘兒倆搬出去。」妙妙這套房倒確實不急用,因為她買來也是為了防備哪天婚姻有變的,但是聽著婆婆的話,看著她180度轉彎的態度,妙妙覺得有些好笑。於是,妙妙告訴婆婆:「行!」見婆婆面露喜色,她又補充道:「他們搬進去是沒問題,但是每個月得給我付房租,1800,水電自理;你也別急著反駁我,我和你兒子到現在還AA呢,這房子是我自己掏錢買的,但我只付了首付,我還要還房貸的,所以需要他們付房租。另外,屋子裡的東西不能亂動,人為破壞需要照價賠償,而且他們只能先租3年,如果續租的話,我們要重新協商。」聽了這番話,婆婆馬上就變了臉色,說在外面租個房都不需要這麼貴,怎麼說自己女兒也是妙妙的大姑姐,斤斤計較幹什麼,還能忍心收自家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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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位雙標的婆婆,妙妙什麼都沒說,反正不交房租,不按自己說的辦,那就別住進自己的房子,難道要大姑姐住著房子,自己辛苦還著房貸?想都不要想!您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