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親人,我媽卻恨不得我把工資都給她。經常打探我的收入狀況,我才不傻呢,從來不跟她說實話,也不會給她,反正不管我給她多少她也是花在弟弟身上。
30歲時,我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交往半年後我們領證結婚,他很疼惜我,也支持我的所有決定。
去年,舅舅家的表弟結婚,我隨禮時,上帳時只寫了600元,但我暗地裡又給了表弟50000元。
我媽聽說我隨了600元就很生氣,說我臭顯擺,人家別的親戚都隨200 ,偏偏我例外。我才不管她呢,她罵她的,我就裝聽不見。
誰知後來,那50000元的事情不知怎麼竟讓我媽知道了,這下她直接瘋了,專門坐車跑到我家裡來把我一頓大罵,目的其實很明確,就是也想要50000元。
我定定地看著我媽,一字一頓地說:「你知道我是怎麼讀完高中的嗎?我上大學的學費又是哪裡來的?這些你關心過嗎?
如果沒有舅舅,我根本不會有今天,所以給舅舅再多我也不會心疼。但是你就別想了,你好好的每月1000元的生活費我照樣給,你如果撒潑耍懶,連那1000元你也別想了!」
我媽一聽,那還了得,她還指望用我那1000元養她兒子呢,見我沒有絲毫退讓,只好偃旗息鼓,罵罵咧咧地走了。
老公衝著我做了一個鬼臉,讚嘆道:「老婆,你做得對,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舅舅對你的恩情咱們不能忘,以後,我跟你一起孝敬舅舅。」
我開心地笑了,還好,他是明白我的。朋友們,你們說我這樣做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