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兒子家養老,大媽提出住主臥被送回老家,大媽:我錯哪兒了?
送走親媽,吳迪馬不停蹄的趕到丈母娘家,這一次他敲了很久的門都沒人給他開。
他給妻子欣欣打好幾個電話,都沒人接,無奈之下他給妻子發消息:「老婆,我把我媽送走了,你回家吧!」
很快消息就回過來:「離婚吧。我累了!」
吳迪不敢相信妻子要和他離婚,他發了許多文字挽留,妻子都沒有回覆。很久之後,她妻子才回消息:「你看看小區業主群!」
吳迪一臉茫然的打開業主群,消息是最新的。他媽不知道什麼時候,又跑回他們的小區,正站在小區的廣場舉著大頭報哭訴。
大頭報上是他媽手寫的,控訴兒媳婦的罪狀。
吳迪看到業主群里不斷滾動的信息,心都涼大半截。
他無奈的露出苦笑,攤上這樣的媽,他該如何是好?

結語
人活在世界上,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人與人之間,需要保持著界限感。
無論是多麼親密的關係,都應該把握住分寸,哪怕是夫妻跟母子關係,都不應該過多去掌控跟侵入到對方的生活中。
現實生活中,我們經常會聽到這麼一句話,我是你媽,我是你爸!總有一些強勢的父母,把自己的思想強行的加註到孩子身上。
又或者是用生命及養育之恩,來道德綁架孩子。
是的,贍養父母是我們每個為人子女的基本原則,可是尊重孩子,也是為人父母的基本道德。雖然是我們賦予了孩子生命,養育他們成人,可是他們不是我們的所有物,更加不是我們的附屬品。
他們是人,有著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生活。特別是在孩子成家之後,他們就有了自己的小家。除了要承擔贍養我們的責任,他們還得承擔起他們的小家,照顧他們的愛人,撫養他們的孩子。
我們要保持著界限感,不能過多的去干預跟阻礙,孩子的生活。
像文中的吳迪媽,就是沒有邊界感,把兒子當做自己的所有物。她不顧兒子的反對,強行去介入到兒子跟兒媳的生活當中,把兒子的生活攪合的一團糟。
想要跟兒子住在一起,可以去商量,但是決不能以長輩的身份去道德綁架兒媳。當然,吳迪跟其妻子的做法也不妥。
即便不願意跟母親住在一起,也可以在小區里另外租套房子給母親住,而不是強硬的讓母親回去。
為人子女,贍養父母是應盡之責。儘管法律上兒媳婦是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但是身為兒子,是有贍養自己父母義務的。
小夥伴們,你說呢?你們覺得,吳迪該怎麼做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