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病重,把女兒託付給弟弟,弟弟:把你的房子給我,就當撫養費
以後?真是可笑,周萍哪還有以後。
周鵬找了個空檔,直接就跑了,這可把馮桂鋒給氣壞了。
事實上,周萍是一個好女兒,也是一個好姐姐,她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她對父母對弟弟都非常的好,在她27歲那年,她結婚了,並生下了一個女兒,辛苦工作,帶孩子養家。
可是,她的弟弟卻從小受到父母的溺愛,以至於長大了,也不上班,她多次讓弟弟出去找工作,說在這樣下去就壞掉了,但父母卻不以為然,說,「不想上班就不去,我兒子我養的起。」
所以,弟弟就養成了好吃懶做、眼高手低的毛病,他什麼都不會,卻不願意去送外賣、當保安這樣的工作,覺得丟人。他想做大生意,去賺大錢,就去找父母要錢,賠光了又去找姐姐要錢。
基本上就是,「姐,我沒錢了,給我300塊錢吃飯。」
「姐,我在洗腳呢,給我轉500塊錢。」
而周萍從小就被父母教育,要多多照顧弟弟,所以周萍的潛意識裡也覺得,姐姐照顧弟弟是天經地義的事,所以只要弟弟要錢,她就會給,這事被丈夫發現後,就離婚了。

後來,周萍又與第二任丈夫結了婚,帶著女兒生活,可是,她依然沒有吸取上一次婚姻的教訓,還在補貼弟弟,其中大額的還有一次給了4萬。
兩人婚後半年,周萍的父母相繼去世,臨終前囑託周萍,「你弟弟不懂事,你得多照顧她,聽見了沒有。」
周萍說,「我聽見了。」
母親,「咱家的老房子,就給你弟弟了,也有個落腳的地方,你看著點,別讓他給賣了。」後來,弟弟多次要賣房,但姐姐謹遵母親的遺言,拒絕簽字。
父母去世一年後,老房子拆遷,分了120萬,周萍簽了放棄繼承的承諾書,全給了弟弟,弟弟拿去又是創業,又是買車,很快就敗光了。
而直到拆遷結束後半年,第二任丈夫馮桂鋒才知道拆遷這事,他就問周萍,「你家拆遷了,這麼大的事,你怎麼不跟我說一聲。」
周萍說,「那是我娘家的房子,跟你也沒有關係,我覺得沒必要跟你說。」
馮桂鋒,「怎麼沒有關係,我倆是夫妻,房子你也有繼承權的,100萬里有你50萬,就有我25萬,你去把錢要回來,不然就離婚。」
周萍,「那我媽留下遺囑了,房子留給弟弟了,也沒給我。」
因為這事,馮桂鋒也和周萍離了婚,之後,周萍就一個人帶著女兒生活,事事又為弟弟操心,直到她重病倒下。

所以,她才想起來把女兒託付給弟弟撫養,但沒想到出了這事,目前,弟弟開了一家洗浴中心,也不知道生意怎麼樣了?
隨著時間的推移,周萍的病也越來越重,生活幾乎已經到了無法自理的地步,而馮桂鋒本來不想管,但他看萌萌這麼可憐,也養育過萌萌幾年,有感情,最終不忍心,還是留下來照顧這娘倆。
馮桂鋒跟周萍說,「這樣下去也不是個辦法,你得把房子要回來,你自己已經沒有希望了,你得為你女兒的未來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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