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我悲催的現狀在這裡已經埋下了伏筆。
3
2001年,我25歲,生下兒子,取名樂樂,他與哥哥的名字連在一起就是「歡歡樂樂」,希望他們兄弟快樂長大。
公婆在家帶歡歡上學,走不開,娘家又離得遠,只能雇了月嫂照顧我。
滿月後,我把孩子帶到店裡,一邊看店一邊帶孩子,很辛苦,但是充滿希望。
那時謝凱對我還是不錯的,日子過得挺踏實。
2005年,是矛盾的開始。那年歡歡12歲,該上初中了。老家有條件的家庭,孩子大多都去縣城上了。而歡歡如果去縣城,就要有人陪讀,還要租房子,很不方便。
於是公婆和謝凱商量,讓歡歡來我們這裡上學。我當時想著他過來也挺好,兄弟倆還是個伴。
只是歡歡來了,不管我怎麼對他好,他始終對我充滿敵意,還搞各種惡作劇氣我。他正是叛逆的年齡,我又是後媽,我也不敢說重了。
謝凱對弟弟很不友好,打架是真下手,偏偏樂樂又愛跟著他跑,成天就看到樂樂被他弄得大哭。
歡歡還給公婆添油加醋說,我對他如何不好。等我們再回去時,公婆怒斥我容不下一個孩子,而且他們根本不聽我的解釋。
我無論怎麼做都沒法暖熱歡歡的心,加上公婆的指責,讓我很疲憊,就不再刻意多管他了。應該就在那時,讓他感受到了疏離,埋下了仇恨的種子。
4
2008年歡歡初中畢業,他自己也學不進去,就上了技校。2011年畢業後,他去廣州打工,一直到2018年家裡催著他找對象才回來。
別人給介紹了幾個相親對象,人家都要求在市裡有房子。於是,給歡歡買房成了家裡的大事。
說起買房子,我就一肚子氣。
前些年看到身邊有人買房,我也想買。畢竟一直租住在城中村,生活條件很差,冬天冷夏天熱,廁所洗澡間都是公用的,很不方便,但是我沒錢。
結婚將近20年,我一直跟謝凱做小生意,雖說賺的不太多,但不管多少,他都按月交給公婆了。除過正常生活開支,其他錢我是沒有權利支配的。
當時給公婆說了買房的想法,他們不同意。理由是家裡蓋著3層樓,離市裡不到100公里,又不遠,花錢買房還不如存銀行賺個利息。
公婆不同意,謝凱又聽他們的,買房的事就不了了之了。
誰知這幾年房價翻了幾番,我們已經望房興嘆了。
對公婆掌管財政大權的事情,我無能為力,只能自己想辦法。
每天店裡打烊後,我都會出去擺地攤賣衣服,賺的錢我悄悄存了起來。雖然不多,但十幾年下來,也攢了小20萬。
歡歡買房子,公婆準備給出首付,再貸一部分,讓歡歡自己慢慢還。
歡歡知道我擺地攤攢了點錢,就讓我給他拿20萬,說是少背點貸款。
我肯定不願意,這麼多年掙的錢,都上交了。我就像個免費勞力,能攢下這點錢,受了多少苦,只有自己知道。
5
歡歡在我這裡沒要到錢,說我是沒安好心的壞女人,他揚言以後我有啥事,別想靠他,從此斷了與我的來往。
公婆對我意見很大,他們甚至在外人跟前說我這個後媽心有多狠,孩子買房的大事都不幫。
最後,房子是全款買的,130平,花了150萬。公婆說歡歡從小可憐,房子別讓他背貸款了。
隨後,公婆又說,這次買房,把謝凱這些年上交的錢全花完了,以後樂樂他們就管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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