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傳來陳榮煉案情的最新動態消息,台媒律師稱陳榮煉仍舊有上訴的空間,14年的刑期不是最終的定論。
律師稱雖然對陳榮煉與多名德晉集團的嫌疑人已經結案定審,但其實在20天的周期內,陳榮煉的家人還有其他嫌疑人的家人都可以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上訴的情況合理合法,在充分的證據情況下,陳榮煉與其他嫌疑人的刑期可能減少。
如果事實成立,那麼安以軒的老公將迎來反轉的可能性,14年的刑期極有可能會減少一部分。
另外據澳門媒體方面透露,陳榮煉從一審開始之後都沒有認罪,多達83項罪名雖然成立,但控訴文件指出他的罪名是「高度證實」,特區方面給了他14年的刑期,另外其他的嫌疑人分別獲刑11年到7年之間,還有幾名嫌疑人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關於律師為什麼說有減刑的可能性,這是要看安以軒與家人對老公整個案件後續的上訴空間。
與洗米嫂一樣,安以軒也肯定會賭上最後一把,為老公減刑不遺餘力。
回顧陳榮煉案件的細節,那麼減刑的可能性有多少呢?
首先他面臨的罪名多達83項,對比洗米華260多項罪名,洗米華被判刑18年,並且有可能上訴之後再額外追加3年半的可能性。
最終洗米華面臨多達21年的刑期,服刑要滿15年之後方可提交提前出獄的可能性,還需要澳門路環監獄的審批,根據他在監獄之中的表現情況來定奪有沒有減刑出獄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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