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女兒帶孩子五年,女婿問我要錢:生活費兩千,房租一千
小美聽見我們吵架,就急匆匆地跑出來,她像是跟周俊國串通好了的,一出來就跟我說。
「媽,你退休金都有七千多塊,你每個月拿三千塊出來補貼我們的日子,也不過分啊,你幹嘛要跟俊國生氣呢。」
「呸。」
我從椅子上跳起來,指著小美的鼻子就罵:「生你這麼一個白眼狼,我算是倒了血霉了。我給你辛苦帶孩子五年,反過來你們孩子大了,就伸手讓我交錢了。行,你們做初一,我就做十五。」
罵完,我怒氣沖沖地再跑回房間,將他們當初許諾給我的,拿出來給他們看。
我把一張紙條扔到他們面前,「五年前,你們叫我從老家出來幫你們帶孩子,你們自己要充大頭說一個月給我五千塊工資,上面還有你們的簽名跟手指印呢。可是到現在為止,你們一分錢都沒支付給我,麻煩你們現在趕緊把那三十多萬,打到我的帳戶上吧。」
當初,周俊國自己說的,親兄弟名目算帳,他不是我的親兒子,我沒有義務幫他帶孩子,所以他自己寫了張條子,承諾每個月給我開五千塊的工資。
但是後來,他們就把這個事情忘記了,我也以為他們只是跟我說著玩,我也沒在意,只是把紙條夾在房間的一本里。
這時候,周俊國跟小美湊過來,拉著我的手,又是道歉又是哄的,我不再相信他們的鬼話,把手伸過去。
「馬上給錢,不然周一我到法院去起訴你們。給錢了,我立馬滾蛋,不會再賴在你們這兒,替你們做牛做馬了。」
周俊國看我動真格,又哄不了,甩臉直接耍賴:「我沒錢,要錢問你女兒要。」
小美也跟我耍無賴,「媽,我是你的女兒,以後你的就是我的,我就算給你了,也沒用啊。」
「怎麼沒有用?」
我瞪著她:「我拿錢,住養老院去不成嗎?」
以後等我老了,死了,我就立下遺囑,把錢捐了,也不給他們留一分。
看他們賴帳,我立馬動身跑去律所,找律師跟他們打官司。
後來,他們官司輸了,不得不把錢給我。而我拿到了錢,收拾東西滾回了自己的老家,跟他們徹底鬧掰,餘生都不願意再跟他們聯繫。
一片好心,最後卻換來這麼個狼心狗肺,換誰受得了?
完結,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