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等你死了,房子就是我的」繼女童言無忌,我選擇收房離婚
都說人心都是肉長的,只要你付出真心,一定能會換來對方的真心回報。這個邏輯,適用於任何情感關係。李建樹以前也是這麼認為的,但親身經歷了,他意識到,如果遇上的人不對,你付出再多也白搭。因為你的付出,在對方心中,可能只是理所應當。以下是李建樹的自述。
我叫李建樹,我和現任妻子是二婚,在這段婚姻之前,我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和婚姻。我和我前妻是一見鍾情,在戀愛中,我們的感情一直都很好。我和她門當戶對,三觀也基本一致,又有很多共同話題。所以戀愛2年之後,結婚也是水到渠成、順理成章的事情。
我本以為,這段感情和婚姻,會是我的全部,會陪伴我的一生。但婚後一年,在沒有任何避孕措施的情況下,我前妻遲遲未能懷孕,我倆著急了。都去做了檢查之後,發現問題出在我身上,雖說結論是少精症,但我的實際情況和無精症也沒啥區別。換一句話來說,如果前妻一直和我在一起,她這輩子都無法做母親了。
我倆崩潰了一段時間之後,前妻開始陪著我治療,但一直沒啥起色,前妻也越來越煩躁。她一直都很喜歡孩子,我知道不能有孩子這件事情,確實讓她很難接受。所以面對她的各種無理取鬧,我都選擇了隱忍,但堅持兩年之後,前妻最終還是無法說服自己接受一輩子沒有親生骨肉,提出了離婚。
我雖然很心痛,很不捨得,但還是同意了。離婚過程沒有扯皮,我倆本身還有感情基礎,就所有的財產一人一半,離了。我差不多花了6年的時間,才說服自己打開了心結,重新開始考慮再婚的事情,現任妻子陳娜就是七大姑八大姨託人給我安排的相親對象。她是離異,有兩個孩子,兒子跟爸爸生活,女兒是她帶著。
我承認我這人比較注重外表,我對我前妻一見鍾情,很大程度也是因為前妻比較漂亮。後來在相處過程中,我和陳娜也比較聊得來,算是很投緣吧。到最後我也說了我的身體狀況,她表示不介意,說自己已經有兩個孩子了,要是再婚丈夫沒要求,她本身就沒想要三胎。既然這件事情她不在意,那別的都好說。
因為我倆都是二婚,所以也就沒有像初婚一樣,談個幾年戀愛。各方面都談妥之後,我們就領證結婚了。至於我的繼女,我堅信人心換人心。反正我這輩子不會有自己的親生骨肉,只要我對她視如己出,她也一定會認可我,以後長大了,也會對我好,照顧我晚年生活的。當然了,我是後面才意識到,自己太天真了。
我對這段感情,是真心實意的。陳娜說不願意住在充滿我和前妻回憶的房子裡,我立馬重新買了房子,她拿出了10萬,還不夠房子的零頭,我就把房子寫了我倆的名字。我當時覺得她善解人意,後來隱隱感覺,她只是想讓我把婚前的房子變成婚後的房子而已。婚後家裡的開銷,都是我一個人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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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她的工資,她想當零花錢也好,自己存起來也罷,都隨意。自然了,我也時不時會給她買禮物,給一些零花錢。而我對繼女,我自認為做到了視如己出,不管是眼下流行的玩具和衣服,還是各種興趣班,只要她喜歡,我都滿足。我就像一個親生父親一樣,輔導孩子的作業,連家長會都是我去開的。
雖說在我這般付出之下,繼女還是沒有改口喊我爸爸,但我認為只是一個稱呼而已,無所謂。只要繼女能記得我的好,就行了。如果一直這樣下去,我可能要到老了,人財兩空的時候,才意識到自己當初的傻愣勁吧。老天爺給我關了門,到底還是給我留了一扇窗,前段時間,我媽來城裡看病,在家裡住了一段時間。
正是這段時間陳娜和孩子的言行,讓我意識到,我只是人家的墊腳石。我媽其實很喜歡孩子,從同意我和陳娜結婚,並且絲毫不阻止我給繼女花各種錢這些事情上面,就能看出來。她只是擔心我敏感,所以一直都不說自己喜歡孩子。這次過來看病、短住,我媽承擔了家裡所有的家務活,每一頓飯菜都是陳娜母女喜歡的。
但就因為其中一次,我媽把買好的螃蟹不知道掉在哪裡了,所以中午就沒了繼女喜歡的螃蟹燉蛋。繼女一個勁鬧騰,一個勁哭,哄都哄不住。我媽實在沒辦法,可能語氣就重了一點,說不想吃飯,那下午就餓肚子。結果繼女說:「你這個老太婆,這裡不歡迎你,你過來白吃白住,還要欺負我,你快點走。」
這話一出,我也生氣了,說:「你嘴裡的老太婆,是我媽媽,我是你爸爸,她就是你奶奶。」繼女不依不饒,說出了更讓我震驚的話,她說:「我有爸爸,你才不是我爸爸。我媽說了,這是她的家,等你死了,這套房子就是我的了。以後我們還要一家四口一起住。」都說下意識的話,基本上都是真心話。
繼女脫口而出的這番話,讓我和我媽都愣住了,緩了好一會,我才找回自己的聲音。在我的各種套話中,我終於大致了解了我現任妻子陳娜的真實想法。她知道依靠自己的能力,可能無法讓女兒過上跟著爸爸生活的哥哥一樣的生活,所以早早就想好了,爽快同意和我結婚,就是知道以後我的財產都是她女兒的。
說白了,如果繼女懂得感恩,能給我養老,我的財產留給她,我一點意見都沒有。但現在我覺得自己太愚蠢了,自己的孩子都可能是白眼狼,更何況是別人的孩子。我對她再好有啥用,終究是外人了。以後養老就不用說了,再長大點,估計我都要吃苦頭了吧。但終究是做了幾年夫妻,我還是給了陳娜機會。
當天下午,我媽回去了,晚上陳娜回來之後,我把這事和陳娜說了。她表示孩子還小,不懂事而已,童言無忌,讓我和我媽不要和孩子計較。她絲毫沒有愧疚,也沒有一丁點想要去和孩子溝通教育的意思,我徹底心寒了。我一夜無眠,回想這5年以來的點點滴滴。我覺得我做到了一個丈夫和父親的責任。
而陳娜和她女兒呢?從頭到尾在情感上就沒當我是一家人,婚後陳娜藉口忙,鮮少和我一起回村看我媽。而繼女也是需要我花錢的時候,才會好好和我說話,不然總像是我欠了她無數錢一樣的表情。我再婚,我對繼女各種付出,是為了成為一家人,好好過日子的。既然我成了工具人,那這個日子就沒必要過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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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我決定收回這套房子,把當初的10萬加上利息還給陳娜,然後讓她帶著孩子搬出去,我要離婚了。陳娜可能是以為她出了10萬元,房產證又有她的名字,她就一定能分到一半。但事實上,只要我能提供證據,她還是拿不到的,只是麻煩一點而已。陳娜自然不願意離婚,尤其知道離婚後她實際上拿不到一半的房子,更加不願意了。
她開始對我溫柔了許多,也不和我吵架了,更是讓繼女和我道歉,讓孩子喊我爸爸。可我已經不需要這些了,人心不是一天變涼。知道陳娜的心思之後,我又如何還會相信她的這些虛情假意。反正這婚我離定了,不願意好聚好散,那就起訴離婚,我反正只給了她半個月時間考慮。
真悲哀,我要是能有自己的孩子多好啊,這樣我就不會和我前妻離婚了。別人的孩子終究養不熟,老話誠不欺我。我還是自己多存點錢,以後靠自己養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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