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把母親送到了我家,媳婦問我怎麼辦,我說:養子也有贍養義務
我16歲那年,趕上廠里招工,養父把我的年齡改大了兩歲,我得以進了工廠,從此,家裡條件慢慢好起來了。
我能掙錢後,幫著養父養母供弟弟妹妹上學,他倆相繼考上了大學,弟弟考上了鄭州的一所大學,畢業後在那邊就了業,妹妹則在我們省內參加了工作。
沒有成家之前,我們兄妹三個的感情一直挺好的。我是1992年結婚的,結婚時我把自己的身世告訴了妻子,妻子對養父養母特別敬重,承諾跟我一起孝敬兩個老人。
頭幾年,我倆一直住在平房裡,結婚十年後,我才買了一套兩居室,我沒要養父養母一分錢。
養父母以前住的是廠里的福利房,房改時買了下來。
弟弟結婚後,我突然發現家裡的氣氛變了,每次弟弟一家回來,弟媳都會有意無意打探養父養母的工資。他們買房時,養父母支援了他們20萬。
但顯然弟媳並不滿足,他好像知道我不是親生的這件事,話里話外總透露出弟弟是合法繼承人的意思。我從來沒想過占老人家的便宜,所以也不在意她說什麼。
養父養母退休後,弟媳三番兩次提出,讓養父養母去鄭州幫他們看孩子,兩個老人也答應了。臨走時,他們把家裡的鑰匙交給我,讓我抽空過去看看那些花花草草。
過年時,養父養母不回來過年,我和妹妹只好去鄭州陪老人過年,弟媳提出來要把老人的房子租出去,說閒著也是閒著,租出去可以收租金,還拜託我幫著找中介。
我徵求了養父養母的意見,他們答應把房子租出去,找好房客後,合同是弟弟跟弟媳回來簽的,租金直接打到弟弟的帳戶上。

聽妹妹悄悄告訴我,這些年,養父養母的工資卡一直在弟弟手裡,退休人員每年都漲工資,據說他們這個年齡的都漲到六七千了。
對此,我只能勸妹妹:「咱們只管儘自己的孝心就行,至於老人的錢給誰,他們自己說了算。」妹妹其實也不是惦記父母的錢,而是他對二哥二嫂的做法有點看不慣。
一晃十幾年過去,養父在前年的一次大感冒中去世了,弟弟家的孩子已經上了高中,養母的身體也大不如從前。
去年過年前,弟弟突然把養母送了回來,他說自己跟弟媳還沒退休,養母現在離不了人,他倆照顧不了她了。
可是,他送回來時,養母的房屋租賃還沒到期,人家房客不肯搬走,弟弟只好把養母送到了我家裡。
老婆問我怎麼辦,我說:「父母把我養大,我有贍養義務。」妻子點頭答應。
從此,養母就在我家住了下來,妹妹回來看望母親時,問養母:「媽,你的工資卡呢?」
養母茫然地搖頭,她現在有點老年痴呆,神智時好時壞,清楚時能認出我來,不清楚時根本不知道我是誰。
妹妹氣不過,打電話問她二哥:「二哥,你把媽媽送到哥哥家裡,媽媽不吃不喝嗎?她的工資卡呢?」
不知弟弟在電話那邊說了啥,兄妹二人吵了起來,我不便插嘴,只能勸妹妹別生氣。
但妹妹顯然對二哥二嫂的做法很不滿意,在電話里直接告訴弟弟:「你如果不把媽的工資卡交出來,我就跟大哥去告你!看你要不要臉?」

交涉了好幾回,弟弟終於把養母的工資卡送了回來,妹妹拿著卡去銀行的ATM機上查了一下,裡面只有幾塊錢的餘額,而交易明細顯示,養母每月的工資有7500多元。
妹妹回來把工資卡交給我,我不要,我說讓她拿著,一個老人能吃多少,養父母把我養大,前幾年我就應該盡孝,可他們被弟弟接走了,現在,到了我盡孝的時候了,我不會拿老人的錢。
妹妹說:「這樣吧哥,卡放在我這兒,我每月打給你3000元,算是咱媽的生活費,剩下的就在卡里攢著,萬一咱媽生病住院,請護工啥的就用這個錢。」
我推辭道:「不用給我打錢,都攢著吧,到時候需要錢的時候我跟你說。」
妹妹不同意:「媽是咱們三個人的媽,你出力照顧她,不能再搭上錢了,再說還有嫂子呢,你還沒退休,照顧媽得嫂子多費心,不能讓嫂子心裡不痛快,別犟了,就這麼說定了。」
我只好答應。在妹妹的堅持下,賠給了房客一部分錢,把養母的房子要了回來,我和老婆帶著養母搬到了她的房子裡,因為我家的兩居室太小了,妹妹說不如母親的房子寬綽。
養母除了神智不太清楚以外,身體的其他器官沒有多大毛病,飯量啥的都還可以。沒事的時候,我和老婆就帶著她到處去逛,那些曾經熟悉的場景引發了她很多回憶,她竟然清醒的時候越來越多。
還好,有生之年,我終於能夠孝敬養母了,她養我小,我養她老是天經地義的事,小時候如果不是養母的堅持,我還沒有現在的一切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