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剛,今年35歲還沒有結婚,但我並不是結不了婚。我人長得挺帥的,其實我在大學和工作以後也談過幾次戀愛,只是因為當時覺得自己很年輕,還沒有玩夠,不著急結婚。後來身邊的人都一個個的結婚,小孩都有幾歲了,我才感覺我也應該結婚了。如果再不結婚,恐怕真的成為人們說的黃金剩男,到時候不是我挑別人,而是別人來挑我了。經過朋友的介紹,我去相親,相親的姑娘李靜也是30多歲,是高中學校的老師,長得也算秀氣,說話很有禮貌,知書達理。我也納悶,這麼好的姑娘怎麼30多歲還沒嫁出去。
既然一眼下去覺得還可以,就不管這麼多了,而且在聊天中也覺得挺談得來的,於是確定了戀愛關係。兩人慢慢的談著,時間卻飛快,一下半年多了,結婚的事開始提上了日程。我們都知道現在結婚嘛,肯定要有車有房啊,於是決定我們去看房子。一天丈母娘特地從老家趕來一道和我們一起去看房子,看中了一套房子需要80萬。大家都覺得這套房子挺好的,於是決定買下來。回到賓館,丈母娘就跟我說:「小剛,我是這樣想的,你們結婚買這套房子各出40萬,我們呢也不需要你出什麼聘禮了。但房產證只能寫我女兒的名字,或者是加上我兩老的名字,你看怎麼樣?」
我感到奇怪,就說:「我和小靜結婚買房子,我出一半,小靜出一半,那就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可以了嘛。為什麼要單獨寫小靜的名字?」聽了我的話,准丈母娘不高興的說:「我女兒嫁給你,又不需要你的聘禮,房產證如果不寫我女兒名字或者不加上我們兩老的名字,如果你們以後離婚,那怎麼辦?到時候我們家豈不是虧了?」聽了未來丈母娘的話,我心裡很不舒服,覺得丈母娘真的很難纏,還沒有結婚就打離婚的主意,房子還沒買到就打房子的主意,那以後結完婚生小孩又打小孩的主意。到時候小孩是跟他們姓還是跟我姓?有完沒完。
我懶得跟准丈母娘說。於是我出去跟小靜慢慢的單獨商量關於房產證寫誰名字的問題。誰知小靜說:「本來結婚嘛就是要男方買房子的,女方不用出錢,房產證要寫男方和女方兩個人名字。現在女方出錢呢,那也要把我父母的名字加進來。」小謝還說:老公,男人漢這麼小氣,還說口口聲聲愛我,我看你就根本沒有誠意結婚。聽了女朋友小靜的話,我對她好像不認識似的,竟然說出這樣的話,說我小氣,一套房子錢可不是隨便拿得出來的。我不高興回家了,路上心想:長得這麼秀氣,30多歲還嫁不出去看來是有點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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