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凱勒在《婚姻的意義》里寫道:即便我們當初找對了人,過不了多久,對方會變。因為婚姻這件人生大事意味著,我們一起走進去,就不再是原來那個人。
所以,人心會變,婚姻也會變,沒有任何人都是一成不變的。只是當身邊人發生變化之後,我們自己又該是如何應對的?
有人曾說,男人再婚,是在冒險;而女人再婚,則是在碰運氣。至於最後是怎樣的婚姻,那就完全取決於雙方。
01、再婚
楊芳離婚之後,就下定決心不再結婚。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心灰意冷的楊芳,卻偏偏在工作中認識了現在的老公范祥。
范祥也是離過一次婚的,有一個兒子,但兒子是跟了他前妻。因此,不管范祥生活如何艱難,他都會每月準時給前妻打去2000塊錢撫養費。
楊芳和范祥,兩個人經歷相似,都在婚姻里受過傷,因此一來二去之後,兩個人就好上了。雖然父母勸楊芳慎重,畢竟對方有一個兒子,可楊芳卻還是堅持跟老公再婚了。
再婚後,楊芳從娘家搬到了老公的房子裡,兩個人過起了新生活。因為彼此的孩子都不在身邊,因此,兩個人婚後的日子,倒也過得很是安穩。
雖然老公每月都要給前妻2000塊錢撫養費,但楊芳想到自己也每月給兒子1000塊錢撫養費,倒也沒有說什麼。誰的孩子誰心疼,楊芳沒有因此跟老公斤斤計較。
02、老公偷偷給前妻30萬買房
婚後,楊芳也並沒有如其他夫妻一般,要求老公上交工資卡。而老公也很自覺,每月主動給2000塊錢生活費,其餘的楊芳多數都是自己解決。
兩個人很早就商量過,要攢錢買房,當時老公也沒有說什麼。楊芳雖然不太清楚老公的財政情況,但她也知道,老公肯定有一筆存款,至少30萬。
然而,等楊芳的親兒子被查出生病,需要一大筆錢動手術之後,楊芳和前夫各自負責一半手術費。然而楊芳一時半會拿不出那麼多錢,只好請老公幫忙。
她希望老公能拿出5萬,再加上她手頭的5萬存款,就剛好湊齊10萬塊錢。然而,老公支支吾吾半天,卻拿不出來一分錢。
楊芳有些不可置信,要知道老公自己無意透露過,他至少有30萬的存款,現在她只不過是需要5萬塊錢救急,難道老公也忍心見死不救嗎?
可無論楊芳如何軟磨硬泡,老公就是一句「我沒錢」。楊芳多番追問之後,老公這才如實告知,他的30萬存款已經拿給他前妻買房了,雖然他跟前妻離婚了,但他前妻至今沒有再婚,一直一個人帶著兒子生活,日子過得比較艱辛。
因此當他前妻提出要給兒子買房,老公就一下子心軟了,拿出了30萬。反正也是拿自己的工資給兒子買房,這件事不需要跟楊芳商量。
03、繼子生病借五萬,老公分文不給
楊芳有些不敢相信,拿出全部存款給前妻買房這樣的大事,老公都不跟自己商量,那他的心裡還有她這個現任妻子的位置嗎?即便30萬全部是老公自己的工資,可那也是屬於婚後夫妻共同財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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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老公如此謹小慎微的人,楊芳不相信他會把自己的全部家底掏出來。可無論楊芳怎麼說借錢,老公都沒有動搖,甚至還反過來勸楊芳,既然你兒子的撫養權給了你前夫,那就讓你前夫負責手術費吧,你能拿出5萬塊錢,也算是盡到你一個做母親的義務了。
這番話,讓楊芳頓時淚崩了。老公不願意出錢也就罷了,既然還反過來勸她袖手旁觀。可她怎麼能忍心,那可是她的親生兒子。
然而,老公很是心硬,說沒錢就是沒錢,堅決不拿一分錢出來,還跟楊芳鬧起了冷戰。想到老公大方給他的前妻拿30萬買房,可她自己的親兒子,老公卻不願意花費一分錢,楊芳忍不住心寒了起來。
或許,在老公心裡,她這個二婚妻子再好,也不如原配和親生兒子好吧。想明白了這一點,楊芳果斷提出離婚。她和老公已經不可能再有自己的親生孩子,可她也不敢指望繼子會給她養老,而親兒子又跟了前夫,所以她也得為自己的以後做打算。
前妻和親兒子受苦,老公大手筆直接給了30萬買房,還美其名曰是給自己的親兒子買房子,不是可憐前妻。然而,真正懂得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是對前妻余情未了,男人又怎麼會願意為女人再花錢?
可輪到自己的繼子生病,現任妻子借5萬,老公卻理直氣壯說沒錢。這樣的男人,說實話,他根本沒有把你放在心上,所以才會對你的困難無動於衷。
所以,女人再婚的時候,一定要謹慎,看清楚身邊男人的為人再婚。否則,離婚一次,是年輕不懂事;可離婚兩次,別人就會說你不適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