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媳婦交兩份生活費,卻養啃老女兒,媳婦拿張紙,婆婆癱在地
我和老公結婚以來,婆婆就帶著小姑子和我們住在了一起。雖然我很反感,雖然這個家是靠我在養,但我在這個家裡沒有任何話語權。老公是個大孝子,很護著自己的親媽和親妹子。所以但凡我和婆婆或者小姑子,有任何的意見相左,老公絕對是站在他們那一邊。
對於這一切,我都見慣不慣了。只要婆婆和小姑子不招惹我,我也不會主動去招惹他們,這樣大家就能相安無事。婆婆住過來時,已經退休,每個月有2000左右的養老金。這錢我從未見她拿出來過,家裡日常開銷和水電物業費都是我出錢。
小姑子今年28歲了,可一直宅在家裡,也不出去找工作,也不出去找對象。整天就宅在家追肥皂劇玩手機,家務活和一日三餐,她是從不摻和,更別說往家裡交一分錢生活費。要是沒錢花了,就問我老公或婆婆要。每每此時,他們總會千方百計滿足小姑子。所以小姑子也被他們養成了一個廢人,什麼都不會,只會啃老。
前段時間,婆婆突然以家裡開銷大為由,讓我每月多交一份生活費。也就是說,原本我每月給她兩千塊錢生活費,現在雙倍後,那就是每月要給她四千。可婆婆負責的生活費,往往只是買點菜,米麵油以及水電煤氣,都是我出錢。按照我們生活城市的物價,每月兩千生活費綽綽有餘。
我不同意再多給一份生活費,結果婆婆卻不幹了。先是到老公面前訴苦,然後又夥同小姑子對我進行討伐,說我苛待婆婆。我不妥協,婆婆就來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戲碼,家裡天天被她鬧得雞犬不寧。可她怎麼都不想想,老公的工資應付房貸車貸剛剛好,根本沒錢給我生活費。而我每月工資就6千,要是給了她4千,那家裡物業水電費以及日常開銷,誰來付錢?難道我的工資就活該被算計得一分不剩嗎?就該被婆婆拿去補貼她那啃老的女兒嗎?
我不肯再多給2000,婆婆就惱羞成怒,衝過來就打我一巴掌。還擲地有聲地說,你是嫁過來的媳婦,就該拿錢養著我們全家。否則這錢,你指不定補貼給娘家。我一氣之下,回房間起草一份離婚協議書,上面清楚寫了房車一人一半,如果老公要實物,則折成現金60萬給我。就這60萬,我還是虧了呢。
婆婆看到我算出的折現金額,頓時就癱軟在地。她指著我就罵,說房子首付是她出錢,我沒權利拿走一半房產。我明白告訴她,我為這個家無私奉獻了五年,生活費給了婆婆12萬,日常開銷每月2000,也是12萬。房子貸款是夫妻共同財產,我也要分一半,每月1500,9萬。車子我爸媽出了10萬首付,至於剩餘的17萬,則是婆家應給我的彩禮以及青春損失費。
跟婆婆算完數,我就跟老公提出離婚。這樣的婆家,我一分鐘都不想再待下去。可老公卻說我做事過分,心計太深。可大家來評評理,這樣的婆家還能待得下去嗎?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