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因為男友霸占了欣欣的交際圈,才會覺得她後來的自殺,不值得任何人同情,綜合以上所述,欣欣就是個典型的受虐狂,渣男都那樣對她了,欣欣不但沒有生氣,還傻乎乎答應了對方的求婚,這不明擺著讓別人繼續虐自己嗎?諷刺的是,欣欣把男友所有代表惡的行徑,都當成是一種愛,不覺得很變態嗎?
身為一個法律人,首先得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這樣才能保護未來的當事人,很顯然,欣欣是不夠格的,明知道男友是家暴男,同時也感受到了這段愛情的膈應,為何不能果斷分手,還要繼續遭受對方的侵害呢?難道說離開男友之後,欣欣就活不了了嗎?天底下還有那麼多愛她的人,何必要弔死在一棵樹上,還不讓自己好過?說句不好聽的,欣欣與男友就是典型的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正好湊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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