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扎克說:「平等或許是一種權利,卻沒有任何力量使它變成現實。」
人人追求平等,成年後會發現一個不爭的事實,很多事情沒辦法平等。
即便同樣是父母的兒女,也難以做到一碗水端平。
後台有粉絲留言,說父母太偏心,把她傷得很深。
01 遠嫁,要愛情還是物質
張巧玲父母都是工人,家有個弟弟。
小時候,父母就告訴她,對兒女一視同仁,如果有條件,會給兒女一人一個房間,絕不偏心。
為了支持父母工作,張巧玲放學後就帶弟弟,看著弟弟哭著喊餓,她小小年紀就學會了做飯。
她比弟弟大6歲,在弟弟心中,姐姐就是自己的靠山。
高中畢業,張巧玲落榜了,她很想復讀一年,父母卻勸她放棄,意思是還不如出去打工,早點掙錢也能獨立生活。
張巧玲聽從了,跟著村裡夥伴去南方打工,由於學歷低,只能從普工做起,勞動強度大,收入也很低。
組長是貴州的小伙,他對張巧玲比較照顧,總是把工價高的工序發給她,看到她遇到難處,也會主動幫忙。
小伙大專畢業,有一定技術,長得也帥,由於受到老闆重用,比較有前途,也被同事們稱為「鳳凰男」。
同事都能看出,組長對張巧玲有意思,張巧玲也不反感,在對方表白後,答應了跟對方相處。
工作6年,張巧玲掙得錢大多交給了父母,只給自己留少量生活費,父母告訴她,錢都幫她攢著,等結婚時給她當嫁妝。
對於父母的承諾,張巧玲從未質疑,因為她每次回家,母親對她都格外好,買菜會挑她喜歡吃的,就連逛街,也會拉著她一起,張巧玲喜歡什麼,母親從不反對。
親情是無私的,張巧玲認為,父母是自己最堅強的依靠,不管到什麼時候,都能信任父母。
男友跟張巧玲提出結婚,張巧玲猶豫了,她還沒跟父母提起,父母是反對她遠嫁的,已經託人給她介紹對象,條件是城裡有房,男方父母有退休金。
在父母看來,有退休金的人大多知書達理,遇到事情比較好溝通,有了房子,女兒婚後的生活壓力就會小很多。
他們也不反對女兒自由戀愛,只是要求條件不能降低,這也是張巧玲遲遲沒敢說的原因。
但男友催婚,她沒辦法再隱瞞,如果她不提,可能就要被母親拉著去相親,到時候會更尷尬。
張巧玲找個機會,帶著男友回家了,母親一開始臉上還有笑意,得知小伙老家是貴州農村的,態度就變了。
晚上,母親來到張巧玲房間,跟她談了一次。
母親的意思是,對男方不知根不知底,這樣的婆家靠不住,婚姻不是遊戲,你圖對方長得帥,能當飯吃嗎?
02 婚姻不是扶貧
對於母親的言論,張巧玲難以贊同。
在她看來,有愛情的基礎才穩妥,如果只看重男方的物質條件,婚後很容易出現矛盾,到時候,再多的錢能換來幸福嗎?
「貧賤夫妻百事哀!」母親的話刺痛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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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xtpage}張巧玲不得不拋出殺手鐧,對母親說:「我懷孕了,非他不嫁。」
這下母親無話可說,只能搖頭嘆氣。
由於是遠嫁,母親也沒辦法準備嫁妝,就給張巧玲拿了12萬,算作壓箱子錢。
張巧玲不同意,她提出要一套房子,理由是父母有兩套房,買新房的錢有自己一部分,婆家沒能力買房,這套房她可以賣掉,再去婆家縣城買房。
母親感到不可思議,說她:「你瘋了嗎?我是嫁女兒,不是去扶貧,男方家條件差關我什麼事,是你自己要嫁的,還想要房子,想的太美。」
「你有兩套房,不該給我一套嗎?」
「房子是給你弟弟買的,每個月還要還房貸,要是給你了,你弟弟結婚怎麼辦?」
「不是還有這套老房子嗎?」
「老房子是我跟你爸養老的,你嫁那麼遠,能指望你給我們養老嗎?」
「可我把工資都給了你們,你們說要給我嫁妝的。」
「給了呀,我們沒有要彩禮,12萬就是給你的嫁妝,要是你嫁的近,完全可以買輛車,到時候有房有車不好嗎?好日子不過,你非要過苦日子,誰管得了你?」
張巧玲哭著離開了,她對父母多了怨氣,認為父母太偏心,說好了兒女平等,結果遇到事情,還是不一樣。
她問:「我把工資給父母,是不是做錯了?」
張巧玲算過一筆帳,自己工作期間,總共給了父母超過15萬,可母親並沒有還給自己那麼多,難道父母還要私吞女兒的錢嗎?
站在旁觀者角度,能理解張巧玲,也能理解她的父母。
張巧玲太信任父母,認為父母對自己一定是無私的。
她忽略了,人性中都有自私的一面,父母也不例外。
父母會疼愛女兒,更要為兒子考慮。
女兒結婚,父母給點嫁妝就行,而兒子結婚,沒有房子是不行的。
他們當然會把大部分資源,傾斜到兒子身上,這在女兒看來是自私,父母卻覺得是自己的本分。
母親有句話說得對,婚姻不是扶貧,女兒可以愛一個人,但真沒必要掏空娘家的家底,去補貼婆家。
你給予得再多,如果兩人感情發生變化,對方也不會領情。
03 立場不同,感受不同
張巧玲堅持遠嫁,父母沒辦法阻攔。
她結婚後,才意識到自己的天真,由於婆家沒買房,他們只能租房住,有了孩子後,生活費劇增,導致入不敷出。
丈夫有著明顯的大男子主義,他不做家務,也很少照顧孩子,張巧玲只能全職帶娃。
她沒想到的是,兩人的感情最終被錢壓垮,由於沒錢給孩子買奶粉,只要丈夫打電話回來,她就會發脾氣。
時間長了,丈夫打電話的次數越來越少,錢也不給她轉,她心緒難平,就打電話給婆婆,說了很多難聽話。
她知道,這屬於遷怒,可就是控制不住情緒,認為丈夫不負責任,是婆婆沒教育好。
丈夫知道後,對她也發脾氣,兩人鬧到了離婚,由於張巧玲捨不得孩子,就帶著孩子回了娘家,因為他們實在沒什麼財產可分割。
父母知道情況後,反而勸張巧玲平復情緒,又把女婿喊回來,當面把事情說清楚。
女婿解釋,他失業了,剛好又被車撞了,在醫院住了一段時間,張巧玲給他打電話要錢,他心裡也很委屈,就沒控制住脾氣。
關鍵時候,還是母親幫了他們,她提出幫帶孩子,讓張巧玲和丈夫一起外出打工。
父母都希望兒女好,也許在財產分割上,難以做到偏袒女兒,但看到女兒吃苦,也不忍心。
在父母幫助下,張巧玲生活慢慢好轉,她這才理解了父母的心,也不再去爭房子。
有句古話說得好:「當了父母,才知報父母恩。」
年少輕狂不懂事,認為父母對自己好是應該的,自己當了父母,才知道父母的愛有自己的考量。
關於婚姻,女兒真的需要聽聽父母的意見,遠嫁不是錯,不了解對方一意孤行要嫁就是錯。
也希望她的經歷可以給我們啟發,不管到什麼時候,面對感情要理智,女孩可以不圖錢,但也沒必要下嫁,戀愛可以衝動,婚姻一定要謹慎。
錢是俗物,但過日子少了錢真不行。